原標題:廣東三水兩名原政法官員被查,檢方起訴書曾指其包庇涉黑組織

11月25日傍晚,廣東佛山市紀委監委官網“廉潔佛山網”發佈消息稱,佛山市三水區委政法委原副書記蔡汝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另據“廉潔佛山網”11月23日發佈的消息,佛山市三水區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陸卓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官方簡歷顯示,蔡汝文於1951年12月出生,廣東吳川人,1968年11月參加工作。從參加工作到退休,蔡汝文均在三水地區工作。自2001年4月,蔡汝文升至三水區(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區維穩及綜治辦主任。

2005年4月至2007年5月,蔡汝文擔任三水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維穩及綜治辦主任、維穩辦主任、禁毒辦主任。2007年5月,蔡汝文調任三水區委政法委主任科員,並於2011年3月退休。

陸卓清於1951年12月出生,是廣東三水人,其早年均在三水地區任職。1998年12月至2006年2月,陸卓清擔任三水市(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06年2月至2010年8月,陸卓清調任佛山市水利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此後擔任佛山市水務局調研員,於2012年1月退休。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1月23日上午,廣東佛山林鏡泉等16人重大涉黑案在順德區法院開庭,此案因檢方同時對其中9名被告人提起公益訴訟索賠近30億元而備受關注。

檢方刑事起訴書指控,近20年來,該涉黑組織實施了一系列犯罪,同時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千萬以尋求包庇。其中,林鏡泉共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2810.6萬元、港幣279萬元;另一名被告人李健洪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10.6萬元、港幣26萬元。

蔡汝文就是被行賄的官員之一。據起訴書披露,2001年至2005年,林鏡泉請託時任三水市(區)委副書記、三水市(區)委政法委書記陸卓清(另案處理)、三水市(區)水利局局長何洲二(另案處理)、三水市(區)委政法委副書記蔡汝文(另案處理)等三人爲其組織在北江干流三水河段蘆苞段、大塘段非法開採河砂提供幫助和保護,林鏡泉於2001年至2017年送給陸卓清等三人分別900萬元,共計27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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