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惡勢力作爲社會毒瘤,危害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扎某某等人運營的興江運輸公司就是這樣一個盤踞在昌都市江達縣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經過兩年多的偵查審理,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最終覆滅。這還要從2018年江達縣公安局接到的多起報案說起……

怕被報復到主動報案的轉變

“我要報案,我要舉報興江運輸公司。”2018年5月初,田某向公安機關報案:“他們已經不止一次砸我的車、毆打司機、逼我跟他們簽定霸王條款,已經沒辦法生活了。”

田某是一個建築工地的包工頭,幾年前,在江達縣承包了一項工程,但因爲興江運輸公司的打壓和阻撓,工期一拖再拖,造成了巨大的財產損失。

之後,江達縣公安機關接連接到羣衆舉報,內容與田某的相同,都是舉報興江運輸公司。這引起了江達縣公安局的高度關注,立即上報。在昌都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立即成立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細化成立專案偵辦組、宣傳教育組等13個工作小組,並從卡若區、芒康縣等8個縣(區)抽調精幹警力,進駐江達縣全面開展打擊整治工作。

爲什麼田某時隔三年後才報案呢?“還不是怕被報復。但2018年以來,縣裏到處都在宣傳掃黑除惡,民警也到我們工地普法、政策宣講,告訴我們西藏正在大力打擊黑惡勢力,如果有線索要積極舉報,他們會保護我們的隱私和安全。”田某高興地說,“以前天天提心吊膽,生怕他們來鬧事,現在好了,我可以安心賺錢了!”

擴張到500餘人,橫行鄉里

讓田某等當地老百姓如此懼怕的到底是個怎樣的惡勢力?

2015年3月23日,扎某某、澤某某、嘎某某、索某某、四某等5人達成共識,準備成立一家公司,隨後各出資20萬元註冊成立了“江達縣興江(農牧民)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扎某某任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索某某任公司經理,澤某某任公司副經理,嘎某某和四某任公司監事,公司註冊資金爲100萬元,下轄5個車隊,由他們5人分別擔任車隊隊長。

爲了壟斷江達縣運輸業務,扎某某等人規定:只有加入江達縣興江(農牧民)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才能在江達縣境內從事運輸業務。

“好好說不聽,只能給點兒顏色看看。”在扎某某等人的組織下,所謂“公司”內部人員多次採取攔截、毆打、謾罵、尾隨、砸毀車輛等手段阻止外省運輸車輛進入江達縣域內,並要求被攔截的縣域外駕駛員將“該公司不允許外地車輛拉貨進出江達縣”的規定傳給同鄉駕駛員。

扎某某等人還通過恐嚇、威脅等手段阻撓工地施工,阻止縣域外運輸車輛在江達縣各工地卸貨,強迫縣內各施工單位與其簽訂不公平的運輸協議。如此一來,扎某某等人逐步壟斷江達縣部分運輸領域的長途運輸業務,成員擴張到了近500餘人。

但實際上,這家“公司”自2015年3月23日成立以來,在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從事長途貨運業務長達3年零3個月,違法所得超過500萬元。

300餘份筆錄,收網!

面對這樣一個橫行霸道、暴戾恣睢的惡勢力,可想而知,偵查工作並不順利。

當扎某某等人發現自己被警察“盯上”之後,竟想通過煽動駕駛員鬧事這樣惡毒的方法來“庇護”自己。這種情況下,如果處理不妥當,極易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

宣傳教育組當即前往10個涉事鄉鎮,入村入戶瞭解駕駛員的家庭情況,集中宣講相關法律法規,講清利害關係,讓這些駕駛員認識到自己正在被利用。

“其實絕大部分駕駛員也是受害者,爲了生活被迫加入該組織,而且普遍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淡薄,所以我們開展工作時主要是以教育引導爲主,站在他們的立場考慮問題,教育引導他們積極配合調查取證,最終粉碎了扎某某等人的陰謀。”江達縣政法委書記尼瑪珠扎回憶當時辦案情景時告訴記者。

期間,專案偵辦組兵分幾路,走訪當地幹部羣衆、個體工商戶、施工單位人員、外地運輸人員,鎖定了該組織的主要成員,並掌握到該組織以暴力、滋擾、攔截、恐嚇等手段,在江達縣內建築材料等運輸領域強迫交易、組織卸貨、攔截車輛,嚴重破壞建設工地、商戶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正常的貨物運輸秩序的犯罪事實。

經過幾個月的偵查取證,專案組扣押了該公司的數臺作案車輛,查扣了與江達縣境內各施工單位簽訂的12份運輸協議,製作筆錄300餘份,固定圖片、語音、視頻等電子證據90份。2018年8月13日,扎某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歸案。

2020年5月16日,昌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以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扎某某等12人11年至1年緩刑1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數額不等的罰金,追繳違法所得。

(本文涉案人名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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