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共177億!徽商銀行收購承接包商銀行四分行

記者胡楊 編輯 李夢溪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在銀保監會原則同意包商銀行進入破產程序的幾天後,11月27日,徽商銀行收購包商銀行四家分行的具體細節也“浮出水面”。

據徽商銀行(3698,HK)披露,其已與包商銀行、包商銀行接管組及存款保險基金訂立收購承接協議,向包商銀行收購承接目標業務、目標資產、目標負債及目標人員,收購價格約爲177.35億元。

收購目標業務分四類處理

公告顯示,徽商銀行將收購承接包商銀行包括目標業務、目標資產、目標負債及目標人員等四大類。

其中,目標業務將分四方面處理:

1、四家分行記賬維度涉及的以下業務及資產

包商銀行四家分行賬面記錄的表內下列業務及對應的資產:對公貸款、零售貸款、存款業務、信託貸款、股權投資、債券投資及非潔淨出表、應收利息及其他應收款等;

包商銀行四家分行賬面記錄的表外下列業務及資產:表外承兌匯票、保函以及委託貸款;

包商銀行四家分行賬面的中間業務,包括包商銀行代理銷售的理財、基金、保險、債券、金融衍生品、信託及資管產品業務;

上述業務下的在途業務,包括存量已結清的及存量未結清的待續作業務。

2、最終客戶註冊地在內蒙古自治區域外的表內外對公信貸類業務和四家分行零售貸款業務及資產

包商銀行除區外四家分行外,按最終客戶註冊地在內蒙古自治區域外的表內外對公信貸類業務(含非潔淨出表穿透後對公類客戶註冊地在內蒙古自治區域外的信貸業務),具體包括表內外對公貸款、非潔淨出表、表外承兌匯票及保函業務;

包商銀行區外四家分行的零售貸款業務;

上述業務下的在途業務,包括存量已結清的及存量未結清的待續作業務。

3、最終客戶註冊地在內蒙古自治區域外的表內外對公信貸類業務和四家分行零售貸款業務及資產

包括包商銀行信用卡髮卡地區爲內蒙古自治區域外的四家分行信用卡業務,具體包括信用卡存款、信貸資產、信用卡利息、年費、商戶佣金、違約金、分期手續費及其他手續費,及上述業務下的在途業務,包括存量已結清的及存量未結清的待續作業務。

4、表外理財業務中客戶註冊地在內蒙古自治區域外的業務及資產

內蒙古自治區域外具體包括包商銀行或四家分行在其日常經營業務過程中,通過特殊目的載體向融資人以包括信託貸款、股權投資、債券投資的方式進行投資所形成的債權及股權類資產及上述業務下的在途業務,包括存量已結清的及存量未結清的待續作業務。

目標負債不包含

託管業務項及理財業務項下負債

至於受到關注的負債部分,徽商銀行披露,將承接包商銀行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吸收的存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預計負債、其他應付款及其他負債。

而目標負債不包括包商銀行四家分行開展的託管業務項下的負債和理財業務項下的負債。

目標資產則包括——

四家分行記賬維度涉及的以下資產

現金及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存放同業款項、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車輛、電子設備及其他)、無形資產(包括軟件和車位使用權)以及抵債資產;

四家分行所在地的事業部及信用卡業務項下資產

包商銀行派駐四家分行當地事業部及信用卡業務項下辦公用房、車輛、設備等固定資產及軟件、車位使用權等無形資產;

有效期內的非業務合同

截至交易基準日體現在賬面上的包商銀行四家分行有效期內的,及包商銀行應事業分部需求而簽訂的服務採購等非業務合同及其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具體包括租賃合同、商品或服務採購合同、工程施工或裝修合同、信用卡增值服務及催收外包合同、法律顧問服務、招標代理、自助設備置換、自助機具報廢處置等合同。

關於包商銀行四家分行的人員去向問題,徽商銀行也給出具體方案:包商銀行2019年5月24日登記在冊的隸屬北京、深圳、成都和寧波四家分行,總行公司金融事業部和金融市場事業部派駐四家分行所在地區的事業分部,及四家分行信用卡部、分中心的對勞動關係、勞務派遣關係移轉無異議的合同制員工和派遣制員工。

在四個地區工作的包商銀行總行員工(含總行高管、總行赴分行掛職人員、分行至總行調訓人員、總行事業部和總行其他部門員工)、以及不從事本次收購承接的資產負債相關業務的人員不在接收範圍內。

包商銀行接管工作穩步推進

徽商銀行方面在公告中表示,之所以向包商銀行收購承接目標業務、目標資產、目標負債及目標人員,原因是爲探索城商行可持續發展實現路徑,尋求新的業務增長點,提升品牌效應。

根據銀保監會此前發佈的《關於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轉讓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的公告》,包商銀行的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將分別轉讓至蒙商銀行和徽商銀行。其中,蒙商銀行於5月25日起正式全面對外營業,包商銀行在內蒙古自治區內的營業網點全部變更爲蒙商銀行營業網點。

同一時間,徽商銀行也宣佈,已收購承接原包商銀行分支機構設立的徽商銀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寧波分行(以下簡稱徽商銀行四家分行)定於5月25日正式對外營業,全面受理各項金融業務。

公開資料顯示,徽商銀行是全國首家由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聯合重組成立的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總部設在安徽省合肥市,1997年4月4日註冊成立。截至2020年6月末,徽商銀行註冊資本達到121.55億元,在崗員工9452人;除總行外,設有21家分行及485個對外營業機構,680家自助服務區(點)。今年上半年,徽商銀行累計實現營業收入163.99億元,同比增長7.11%;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52.5億元,同比增長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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