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畢一起長達6年的老案,被執行人肖某在被採取限高、失信、移送拒執罪立案等措施後幡然醒悟,主動履行了全部執行案款12.5萬元。

2013年2月18日,被執行人肖某因資金週轉需要向申請執行人聶某借款115370元,後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起訴。該案於2014年5月7日進入執行程序,赫山區法院經過多次查詢、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名下僅有在某公司的部分股權,但該公司股權經依法評估拍賣未成交。因無法查證到被執行人其他財產,該案執行一直沒有進展。爲打破僵局,執行幹警重新開展調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在重新查詢其名下資產時發現被執行人已將其在某公司的股權偷偷轉給他人。執行幹警立即對該涉嫌拒執行爲展開調查,快速鎖定相關證據,將被執行人肖某涉嫌拒執犯罪的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在肖某因涉嫌拒執犯罪被依法批捕後,其家屬主動將全部執行款12.5萬元交到了法院。至此,該起執行案件順利執畢。目前被執行人肖某涉嫌拒執犯罪的刑事案件正在處理中。

今年以來,赫山區法院共將4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以涉嫌拒執犯罪向公安機關移送立案偵查,其中3名被執行人均在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後主動履行了民事義務,從而彰顯了打擊拒執犯罪的威嚴和成效。

【來源:益陽市赫山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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