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似乎成了一個讓人一夜爆紅的“速成”之地。前有青年丁真因爲笑容乾淨而由此“逆命改天”,成功完成了自我的階層突破,獲得了全新的身份認同,甚至被當地旅遊局“保護”起來,化身頂級網紅,助推當地旅遊業發展。

網友紛紛感嘆網絡的威力,直播的影響力。但流量的吸引力,全新的展示空間,也帶來了不少思考。如果網絡直播不嚴加管理,受到“從上至下”的約束,那麼極有可能變成“雙刃劍”,引發不少社會問題。

最近直播電商的領軍人物辛有志(辛巴)因爲“賣假燕窩”而引發熱議。價格高昂的產品其實成本低廉,而且有宣傳廣告“過度”的嫌疑,誇大了產品的效果。

對此,辛有志和其公司團隊紛紛作出回應,一方面誠懇道歉,另外將退貨做出賠償。其團隊表示,“召回辛選直播間銷售的全部某品牌燕窩產品、承擔退一賠三責任”,據悉產品共銷售57820單,銷售金額15, 495, 760元,共需先退賠61, 983, 040元),先解決問題。

另外,他們也承認了確實存在誇大宣傳,燕窩成分不足每碗2克。此外,辛選會依據合同及法律規定追究品牌方的責任。

不得不說,辛有志作爲電商界的領軍人物,這次確實因爲直播賣貨“翻了車”。其實大多數網紅推薦產品時,不一定對其有着充分的瞭解。每天高強度的工作,數不清的各類產品推銷,讓這些“頂流”網紅疲憊不堪。即便有龐大的團隊作爲後勤支持,其實也是“杯水車薪”。

在巨大的資本誘惑下,不少團隊往往會“選擇性忽視”,或者讓一些低劣產品成爲“漏網之魚”。

就像辛有志在道歉中提到的那樣,“從燕窩事件的表象,我看到了更深層次的系統性問題。”

的確,如何挑選、評價一款產品,在資本和專業度之間做出平衡,是每一個帶貨網紅以及其團隊應該考量的關鍵性問題。只有解決了這個“系統性”問題,公司團隊,品牌影響力才能長久下去,不會遭遇重大的“翻車事故”。

另外,事件爆發後,辛有志的網絡言論也多次引發熱議。作爲公衆人物,他的一些言論顯然不太合適,最後被人不斷放大,又造成了多場了輿論危機。

辛有志表示,“無論何種原因,我雖已不再年少,卻還帶有鋒芒。這是我難以自欺的真相,作爲公衆人物,應學會自控,一言一行不能給用戶和網友帶來負面影響。”

這次經歷,對於辛有志的電商發展可能是“毀滅性”的,所以他也懇求“望社會各界給予其一次涅槃重生、品牌重塑的機會!”

直播讓他賺得盆滿鉢滿,也讓他“一夜之間”需賠償6000多萬,流量的威力讓人必須有敬畏之心啊。中消協《“雙11”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顯示,直播帶貨的槽點主要集中在“明星帶貨涉嫌刷單造假” “明星直播間售後服務滿意度低”兩方面。

而最近,廣電總局已經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不少直播網紅、影視圈明星,包括一些“頂流”人物均被“點名”。今年“雙11”期間,某知名主持人一場直播帶貨被曝退款率超7成,某當紅脫口秀演員被曝直播人數摻水嚴重,還有些網紅主播產品被打假。

《通知》專門提出,“切實採取有力措施不爲違法失德藝人提供公開出鏡發聲機會,防範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風氣在直播領域滋生蔓延”。所以不僅是電商網紅、一些影視圈明星的直播行爲也引發了大衆和官方的質疑。

繼2014年“劣跡藝人封殺令”後,有些劣跡藝人爲自己安排了“直播撈金路”,而現在,官方要求平臺“封掉此路”。

對於新規,不少網友認爲,有吸毒、嫖娼、逃稅、造假等違法劣跡在身的劣跡藝人必須被強制“下線”,而涉嫌出軌、家暴、過分言論等私德有虧的藝人,也應被納入停播名單。

比如曾涉吸毒醜聞的男星一度被雪藏,如今卻在社交平臺上玩起直播,還與粉絲“親密互動”;同樣曾因吸毒被警方拘押的另一位男星,近期被媒體曝出現身國內某公益活動,居然與孩子們“相處甚歡”。

而多年前被依法徵收超8億元補繳稅款及罰款的某女星,早已活躍於各大社交平臺,利用直播維持自己的人氣,謀求復出的同時售賣自己的產品。據悉她曾在一場直播帶貨中與某網紅出鏡,幾分鐘就拿下超千萬的銷售額,其收益完全不輸拍電影或影視劇。

相比這些通過直播賺取利潤的明星,一些劣跡藝人或在爆款視頻中“半跪地指導演藝圈後輩”,或因“穿夾腳拖鞋、不懼高溫”熱心助人等行爲登上新聞,重回大衆的視野,彷彿一陣風吹過,舊事了無痕,換個平臺,重現江湖。

但違法失德者本就要付出代價。出現在公衆視野中的明星藝人,更應承擔與其影響力相匹配的社會責任。

明星和網紅既然要靠粉絲、流量獲取收益,那也必須承擔與自身影響力相對應的社會責任、道德責任,以及經濟責任。

所以,無論是辛巴的天價賠償,亦或“封殺令”的發佈,都是給演藝圈、直播圈立規矩、標底線。

明星和網紅可以通過直播平臺謀取利益和流量,但也必須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一旦越過底線,還要承擔相應的處罰。

維護社會的正確、積極的“是非觀”和“價值觀”。讓“詭祕的”,充滿魔幻現實主義的直播間迴歸“正常化”與“生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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