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樓市,根本不存在真正的剛需

經歷過房地產狂歡,房價上漲之後,大家想要的多了,糾結的也多了,很多人會問,打算買房,買哪裏會升值?現在買會高位接盤嗎?如果你是真正的剛需,根本糾結不了那麼多。結婚要用房,孩子要上學,樓市裏的剛需,無論市場漲不漲都需要購買,但大多數人卻在擔心是不是買在高位。說白了,這都不是真剛需。

不過,別看很多人嘴上強硬,可身體卻很誠實。大家不僅把積蓄都變成了房產,哪怕低收入人羣,也至少擁有一套房。據西南財大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2018年數據,住房交易以投資爲主,投資用途佔58.2%,改善需求佔26.7%,而首次購房的需求只佔15.1%。 房說君認爲,要知道,這個還是2年前的數據,如今首套剛需的比例只會更低。

今年央行的報告也在印證着這一說法。據央行發佈的2019年中國城鎮居民家庭資產負債情況調查,我國城鎮居民家庭住房擁有率達96%,有一套住房的家庭有58.4%,兩套住房的31.0%,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有10.5%,戶均擁有1.5套房。這意味着,真正意義上買人生第一套房的純剛需,真的越來越少了。

更重要的是,居民家庭的資產分化明顯,金融資產佔比低,房產佔比超七成。其中戶主年齡爲56-64歲的家庭戶均總資產最高,達355.4萬元;年齡爲65歲及以上的家庭,戶均資產也高達288萬元,而18-25歲的戶均總資產最低,僅爲175.5萬元。也就是說,在這個年代,房子是每個家庭最重要的資產。對父母而言,家庭的傳承,就是把房子交到子女手中。

很多人覺得無非是改個名字,爸媽給自己房子天經地義。但這事可沒這麼簡單

舉個例子,江蘇女孩小麗,是家中的獨生女,父母見自己年齡漸長,女兒也剛參加工作,就想着把家裏唯一的一套房贈與小麗,當作嫁妝。經過當地房管局評估,這套房價值500萬,可就在兩老辦理過戶時,工作人員卻告訴他們,要繳交1%的契稅,也就是要掏5萬元才能改名。

可見,在房子面前,就連父母白送給子女也要“交稅”。要花5萬元,對小麗的父母這種普通工薪家庭來說,可不是小數目,但是幾百萬的房子,如果不過戶的女兒,又擔心家裏的長輩、兄弟姐妹覬覦。有朋友給他們支招,可以選擇遺囑繼承。但兩老一聽總覺得犯忌諱,猶猶豫豫的不知怎麼辦。

那麼問題就來了,把房產留給兒女,活着辦還是離世辦?今年的“新禁令”需注意

答案當然是“在世”辦。在瞭解爲什麼之前,我們先了解過戶的方式。一般來說,把房子過戶子女,主要有3種方式:買賣、繼承、贈與。

用買賣的方式,如果房子只購入滿2年,不管是不是名下唯一的房產,都會免除增值稅,但契稅、個人所得稅還需要繳納。如果房子“滿五唯一”,也就是證件滿5年,是名下唯一住房的,只需要交契稅,增值稅和個稅都會免去。

用繼承的方式,又分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優點是隻需一些登記費,沒有其他任何稅費,但有一個前提:只有被繼承人去世,法定繼承人才有權獲得房屋的所有權。還有就是,每個人的家庭、家族情況都不一樣,所以想將房子留給兒女的,可以選擇遺囑繼承形式,需要注意的是,遺囑繼承必須是在世時做過公證的遺囑纔有法律效力,並不是隨便寫張紙就完事的。

用贈與的方式,此前國家規定:對於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爲,應對受贈人免徵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贈與雙方免徵印花稅,但全額徵收契稅,契稅稅率1%-3%。

不同之處就在於,生前把房產留給子女,既可以去交易大廳走二手房買賣流程,又可以直接按“贈與”方式處理。更加簡便,而離世只能用繼承的方式。如果房子給了子女,以後還要出售的,通過買賣進行產權過戶比較划算。因爲交易時收過個稅所得稅的房子,以後再轉賣,是以此次房屋轉手時的評估價來計稅,不僅程序簡便,還可以爲子女省下一筆個人所得稅。

不過,凡事都有例外,正如小麗家的情況,如果她父母在在世的時候進行繼承權公證,未來子女獲得房子產權的成本是比較低的。畢竟與買賣和贈與相比,繼承過戶可以省下營業稅、個稅、契稅,這不會給普通家庭增加額外支出。

其實有人也不理解,父母房子給子女爲什麼還要交稅?不止我們,央媒同樣表態

近日,經濟參考報發文,呼籲個人房產無償贈與直系親屬應減免契稅。而文章作者施宏是金融領域專家,他不僅建議取消個人房產無償贈與減免契稅僅限繼承的限制,且減免範圍從配偶之間擴展至直系親屬,即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受贈人均可減免契稅。

在房說君看來,央媒的意思很明顯,這筆錢收的不合理。專家的觀點更是等於撂下狠話,父母過世,房子給子女都不用收稅,怎麼在世無償贈與反而需要交這筆錢,簡直不公平。畢竟現在房價高企,特別是一線城市,動輒幾百萬、上千萬。

雖然說不公平是事實,但2020年起的“新禁令”更需注意

今年以來,全國大大小小出臺的房地產政策超過420次,限購、限售、打擊假離婚措施不斷加碼,很多城市的置業門檻越來越高。更重要的是,我國的第二代徵信系統已經上線,在今年的“新禁令”下,假離婚、高槓杆買房已經行不通了。

要知道,假如兒女想在大城市買房或安家,你在老家卻先把房子過戶給他了,相當於他名下已經有一套房產。而如今很多城市對非本地人同時評估名下房子和貸款,這種情況下,你的孩子就沒辦法在如願的大城市安家。父母想把房子留子女的心意大家都知道,但一定要考慮現實,如果孩子想在其他城市發展,城市越大,禁令就越多,還是慎重點好。

再說了,第二代徵信系統已經上線,房產的過戶、貸款和改名都和個人徵信報告關係密切,每個人都需要持有更謹慎的態度,不能隨意而爲。

房說君有話說,總之,如果要把房子留給孩子,生前辦最好,選買賣和贈與的方式,簡單快捷,選繼承的房子,給家庭減輕不必要的支出。當然,對大部分人來說,房子產權歸誰,是在世還是離世辦,都從個人家庭的實際情況出發,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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