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6城流動兒童入學難度測評:杭州、西安最友好,北京、上海難度大

在“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規模”和大中城市降低落戶門檻的雙重政策下,流動兒童教育狀況有何最新動態?

11月30日,21世紀教育研究院編寫的《流動兒童藍皮書:中國流動兒童教育發展報告(2019~2020)》(下稱《報告》)發佈。《報告》對16個城市或地區的入學政策文本進行量化分析後發現,各地對流動兒童提供教育服務的友好程度顯現出了區域差異性。

當前我國城市的流動兒童入學政策以“積分入學制”和“材料准入制”兩大類爲主。

《報告》指出,積分入學制城市(地區)入學政策友好度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爲杭州、深圳(南山區、坪山區)、中山、廣州、東莞、濟南(天橋區)、蘇州、成都、廈門、上海。材料准入制城市入學政策友好度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爲西安、蘭州、武漢、南京、天津和北京。

可以發現,在實行積分入學制的城市中,杭州最爲友好,上海表現最差;在實行材料准入制的城市中,西安表現最爲友好,北京表現最差。

杭州積分入學難度低

積分入學制,一般是指根據流動人口參加積分管理累積的分值和當年度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可供學位數,分學校或區域按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安排適齡兒童進入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就讀。

積分入學制最早在廣東省中山市試點,後擴大到珠三角、長三角等部分地區,以及成都、重慶等城市。

《報告》經過對16個城市或地區入學政策指標體系的整理,形成了六項一級指標:個人素質與能力、城市發展導向、社會服務與貢獻、房產與戶籍、基本累積以及子女相關。

結果發現,長三角地區更看重個人素質類指標,而珠三角地區更看重基本累積類指標。上海、蘇州、杭州在個人素質與能力類指標上要求分數分別佔到自身積分體系的比例的72%、48%和77%。而珠三角地區城市在此類指標上佔比最高的廣州爲58%,中山、深圳甚至無此類要求。

所謂個人素質與能力,是指申請人個體在學歷、技能水平、納稅情況和所獲表彰等方面展現的“硬實力”,其積分較有難度。所謂基本累積,則包括居住時限、社保繳納情況、工作狀況、公積金繳納情況等。

以學歷爲例,“有的城市是從高中學歷開始積分,比如你有高中學歷就可以積100分,大專學歷積110分,本科學歷積120分;有些城市是從大專學歷開始積分的,也就是說如果你有大專學歷就有100分,本科學歷是110分。”參與調查的21世紀教育研究院助理研究員馮思澈說。

上海市是以大專學歷爲積分起始門檻,且學歷要求佔總積分體系的17%。相比之下,同樣是以大專爲起始門檻的東莞,學歷要求只佔總積分體系的8%。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市的積分指標中個人素質與能力佔到了77%,在所有參評城市中比例最高,爲何仍居友好度排名第一?

這是因爲,杭州市的起始難度相對較低,“比如達到了高中水平就可以有一定積分,只要滿足基礎水平,子女幾乎就可以在這個城市獲得入學機會。”馮思澈說。

“地方政府在設計積分入學門檻的時候,應該弱化一些個人素質、學歷、技能證書這方面的需求。在教育這種公共服務的供給中,應該是弱勢羣體在體系中排前列,但在以個人素質、能力爲重要因素的積分入學制下,這些人反而排到後面,這背離了公平原則。”《報告》主編、暨南大學經濟與社會研究院講座教授、北京市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韓嘉玲告訴記者。

材料准入的審覈難題

材料准入制,即流動人口必須擁有政策規定所需材料方可獲得子女在本地入學的資格。

例如北京市在2019年規定家長需持有“四證”——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等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覈。

報告發現,北京、天津、南京等經濟發達、人口壓力較大的城市對各類材料的要求更高。例如,北京市要求父母雙方均需持有一年以上的居住證明,而蘭州市對居住證的要求並未明確指出需父母雙方。

北京“四證”審查中最易導致不通過的是社保,如果申請者存在社保斷繳或補繳的情況,或出現社保繳納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情況,則審查很難通過。

總體上,報告發現,常住人口規模爲500萬-1000萬的城市都比1000萬以上的城市更友好,常住人口規模爲300萬以下的城市比500萬-1000萬的城市更友好。從這點來看,符合國家新型城鎮化的趨勢。超大城市中,深圳、廣州的入學政策比上海、北京更友好。

流動兒童的教育趨勢

在不同友好程度的流動兒童教育政策下,不同城市的就讀流動兒童人數,以及流動人口的變動趨勢也不相同。

數據顯示,2013年,北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非京籍學生人數爲47.31萬,2014年後逐年下降,2018年只有34.26萬,減少了13萬人之多。

報告還指出,2010-2017年,在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總數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北京市中小學校的數量卻在逐年減少。在公共教育資源日趨緊張的情況下,控制和緊縮非京籍學位成爲必然之選。

相比之下,廣東是我國流動人口規模最大的省份。報告指出,全國義務教育階段每100名流動兒童中,就有近23名在廣東。而廣州與深圳所在的珠三角地區又承載了廣東省流動兒童數量的80%。

2017年,深圳、廣州的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人數達到87.29萬人和62.84萬人。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發現,2019年,廣東小學在校生人數一舉超過河南,達到1033餘萬,佔全國約9.79%。

“流動人口主要是勞動力人口,近年來,廣東流動人口出現家庭化特徵,即在政策扶持下,勞動力的家庭成員一同流入,這當中包括大量小學生。”廣東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院長董玉整告訴記者。

廣州、深圳的問題在於流動兒童入讀當地公辦學校的比例較低,2017年分別只有42.57%、45.78%。

爲此,兩地採取了政府向民辦學校購買服務的辦法。深圳市政府2019年購買了30萬個學位,比2017年、2018年增加了9萬個學位,此外,深圳學位補貼的最高標準已達到小學每人每年7000元、初中每人每年9000元。

“一些城市在流動人口增加的情況下,不斷完善非戶籍人口教育政策,而這將進一步增加城市對流動人口的吸引力。我認爲,採取切合實際的措施,把人才留住,把他們的孩子留住,對於城市來說,不僅留住了現在,還留住了未來。”董玉整說。

另一些珠三角城市則在不斷降低落戶門檻,受益於寬鬆的落戶政策,更多的流動兒童隨父母在流入地落戶,轉變爲本地戶籍兒童,地方政府對其承擔的教育責任也從“流入地”責任轉變成了“戶籍地”責任。

(作者:王峯 編輯: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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