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人對羊肉有着異乎尋常的愛好。在宋人看來,羊肉不僅僅意味着獨特的營養價值,某種程度上還是一種“政治正確”。

據說呂大防爲宋哲宗講述祖宗家法時說:“飲食不貴異品,御廚止用羊肉,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把喫羊肉提到了影響國家安定的角度上。

這是因爲在唐宋時期,羊肉是最常見的肉類。成書於宋初的古代文言紀實小說總集《太平廣記》中,涉及到唐代人喫肉的次數有107次,而其中有近半數都是喫羊,可見不僅僅是宋代,羊肉同樣是唐代的首要肉食。

不要被“半夜餓醒不喫羊肉”所欺騙

無論對國家還是社會來說,讓達官貴人們滿足於最常見的羊肉,總比去爲了喫肉宰殺耕牛或者花費巨資購買山珍野味好------這可能是趙匡胤立下這條“祖宗家法”的真正用意。

當然,從北宋後期的發展來看,趙匡胤的目的沒有達到:

雖然宋代時期民間有成規模的養羊業,在開封以北甚至有大片官營牧場專門用於養羊,但也經不住後世子孫對羊肉無限膨脹的胃口。

宋太祖時宮廷規模很小,建隆初年(960年)只有280餘人,而仁宗時代宮廷擴展到五千人以上。這樣一來肉食消費規模就十分驚人。就算宋仁宗本人晚上偶爾良心發現少喫一頓,御廚每年宰殺的羊也超過了數萬頭。

皇帝帶頭大喫大喝,文武百官自然也不會落後,於是一來二去,宋朝官民所需要的羊肉不足部分只好從鄰國進口。在北宋中後期,僅與遼國交易的河北榷場,每年都會有價值數十萬貫的羊肉貿易發生。遼國甚至可以在與宋政治關係緊張時,停止出口羊來進行威脅。

到了南宋時期,雖然當時連兩浙也都有地方養羊。但數量少,質量低,遠遠滿足不了宮廷和朝廷的需求。羊肉價格猛漲,就連低級官員的俸祿都覺得肉貴。民間風氣已經由喫羊向喫豬轉變。

進擊的豬肉

資深喫貨蘇軾不僅僅愛喫羊肉,還在養羊方面留下不少文字心得:他認爲要選取較貧瘠的草地放羊,這樣羊兒反而會細細咀嚼,更能長肉。而爲了讓肉質更加鮮美,甚至要故意驅使羊兒們每天奔山越嶺進行體育鍛煉。

方法對不對我不知道,但從他的記錄可見,在宋代養羊的方式主要是放牧。

而在明代中期後中國人口突破一億,南方適合放牧的地域實在難找。

不談放羊了,連放牛都找不到地方,在江南的某些地區,由於“寸土無閒”, 無處放牛,於是乾脆放棄了養牛,原來由耕牛作動力改由人來犁地。

明代宋應星算過這樣的一筆賬 :

“愚見貧農之家,會計牛值與水草之資,竊盜死病之變,不若人力亦便。假如有牛者,供辦十畝,無牛用鋤,而勤者半之。既已無牛,則秋獲之後,田中無復芻牧之患。而菽、麥、麻、蔬諸種,紛紛可種。以再獲償半荒之畝,似亦相當也”。

宋應星認爲,在貧農佔有的小塊耕地上,完全可以由人力替代牛。計算養牛的成本和收益,貧農們用人力耕田更加合算,所以在人口壓力前,中國農村曾經很普及的牛羊等牲畜越來越少。

不僅僅是江南,連傳統上養羊大省陝西,在乾隆時期也出現了民間因缺乏牧地放棄養羊的現象:

楊雙山的《豳風廣義·畜牧說》卷提到“秦中人稠地狹,開墾無餘,又無湖泊水灘閒曠之土,即有其法而無其地,畜牧之道,亦難周詳而悉備。莫若取其切於日用,家家可畜,人人易牧者,力舉而行之, 則亦可馴,致富饒而無難”。

因爲豬是一種特殊的家畜,它可以關在狹小的豬圈裏飼養。飼料也不用發愁,因爲人們總會產生殘羹剩菜等生活垃圾,且豬對此全不挑食。而且豬還可以提供大田所需要的肥料。所以傳統農戶養豬,成本極低而收益極大。

清代皇室對豬肉的推崇,進一步提高了豬肉的地位:

豬肉在宋代雖然喫得也多,但往往被視爲更適於平民食用的肉食,在宮廷飲食中的比重只有羊肉的百分之一。而滿族自古就有食用豬肉的習俗,所以在乾隆五十年舉行的“千叟宴”上,皇帝本人請客,來自社會不同階層的三千名六十歲以上老人出席,而他們的菜單上有豬肉,菜鴨 ,菜雞,肘子,而羊肉卻缺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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