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皮是孩子的天性,每個人都有調皮的階段,但調皮過度也會惹出麻煩,這個時候就需要家長不蹤餘力的管教和引導,否則可能追悔莫及。

12月1日,廣州省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一名4歲男童在攀爬石碑時發生意外,被倒塌的石碑砸中身亡,當地居民對此議論紛紛。

目擊者稱,當時有3個小孩在石碑旁邊玩,一名男童手腳並用的往石碑上面爬,沒想到這一爬竟將石碑扳倒了:“你說一個4歲半的孩子能有多大力氣?一下就把石碑弄倒了!當時那個石碑就壓在孩子的肚子和胸口,孩子當時就流血了,臉色也變得煞白。”

意外發生之後,孩子的父親和另外兩名幫手的市民將石碑抬走,抱起孩子就跑進了附近的社區醫院。

醫生當即對男童進行了緊急處置,由於傷勢過重,社區醫院又聯繫了120向大醫院轉診,但讓人遺憾的是,男童在轉院的途中不幸去世。

對於這起意外,當地居民稱並不意外:“這塊石碑早在一個月之前就有鬆動的現象,要不然一個4歲的男童也不能把石碑爬倒。”

目前,男童的家屬正在跟沙井街道協商相關的善後事宜。

從居民的態度來看,如果石碑不發生鬆動,男童就不會被砸身亡,這個觀點本身沒有任何問題,街道辦在這起意外中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男童的家屬就沒有責任嗎?

首先,這塊石碑是一塊文物的介紹碑,並不是遊樂場所。

男童只有4歲辦,他根本不懂什麼地方能玩,什麼地方不能玩,對危險是沒有預知能力的。

作爲家長,理應阻止小孩做出不文明的行爲,這個跟危不危險無關,而是做人的基本素質。雖然石碑不牢固是造成意外的重要原因,但小孩不爬石碑也不會發生意外。

再假設一下,如果一個14歲的孩子爬石碑被砸呢?是不是照樣可以說石碑不夠牢固?說石碑是豆腐渣工程?

有人似乎忘了一件事,這塊石碑是公共場合的指示牌,不是玩具!

從男童當場被送醫也可以看出來,他的父親當時就在現場,但他沒有制止男童爬石碑。或許有人會說,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就是好動,父母也不可能24小時看着他。

這個說法也有道理,但自己的父母都不能看着小孩,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對他小孩的安全負責呢?

在很多公園都可以看到類似現象,孩子在雕塑上隨意攀爬,父母卻樂得合不攏嘴,忙不迭地拿着手機拍照,甚至將孩子抱到雕塑上拍照……

總而言之,樹立石碑的街道辦有責任,但父母的責任更大。如果男童沒有爬石碑被砸,那麼石碑應該負全責,這點毋庸置疑。

但男童自行攀爬石碑,父母卻沒有阻止的話,這個責任應該雙方共擔。

不要再拿孩子不懂事當藉口,孩子不懂事,父母也不懂事嗎?

話又說回來,中國有句話叫死者爲大,這個年僅4歲的男童是無辜的,希望他下輩子能找個負責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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