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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過喝酒上癮,沒想到偷盜也會上癮。12月2日下午,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庭審了一名嫌疑人,他已經是因爲偷盜,第七次成爲被告人。

法庭上,公訴人指控劉某犯有盜竊罪。法院認爲,被告人劉某採取祕密手段,入戶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建議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當公訴人宣讀完指控書時,今年38歲的劉某痛哭流涕。

劉某被公安機關抓捕,是因爲今年7月2號上午,他在趕往工地做工途中,看到安源區五陂鎮長潭村的一村民家裏沒上鎖,入戶盜竊了一部價值1500元的手機和一桶80元的食用油,一個月後落入了法網。劉某:“當時頭腦一時衝動起了做賊的貪念,就這樣實施了盜竊,只怪自己沒想後果,沒想過家人。”

記者從指控材料瞭解到,劉某這已經是第七次成爲被告人,他第一次偷盜時是29歲,現在第七次又因爲偷盜站在被告人席,這兩次主審法官恰巧都是同一位法官。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顏志宏:“我分析他的犯罪心理,就是偷東西偷習慣了偷成癮了,看到別人家裏沒關門就去偷點東西,順手牽羊見財起意,每次都是偷一點點東西案值不高,每次判刑都是幾個月,最高的一次是判了11個月。”

法官:採納公訴人減刑建議 服刑期滿將延伸幫教

主審法官介紹,在前幾次犯案的開庭審理中他沒落過淚,這次在庭審中的哭泣,應該是家裏剛剛出生不久的兒子觸動了他,有真心悔改之意,庭審中,公訴人在給他的量刑建議中提出減刑一個月。法院也採納了公訴人的意見,並當庭宣判:劉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責令被告人劉某退賠被害人盧某經濟損失80元。

主審法官表示,劉某將在明年三月份刑滿釋放,屆時他們將延伸法院幫教服務,從實際和心理上幫助他迴歸上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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