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體報道,黑龍江哈爾濱性侵4歲女童案於12月2日開庭審理並宣判。據此前報道稱:2020年8月29日晚上被告人劉某將4歲女童周某從家門口抱走,兩人來到一處排水溝附近,劉某企圖強姦周某,周某極力反抗但是卻遭劉某用暴力手段將其強姦。

周某失蹤後家人以及全村村民都在找尋其下落,劉某將周某強姦後在第二天清晨將其送回,家人發現周某回來後的慘樣便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救治,經醫生檢查,周某身體有3處重傷,並伴有下體撕裂傷,周某家人在第一時間報了警,警方通過調查發現是劉某乾的。

警方將劉某抓獲後,劉某也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記者從周某家人那裏瞭解到,女童已經出院,但是身體並沒完全康復,還需要服用藥物。12月2日,該案件在哈爾濱市中級法院開庭,但是涉及到被害人的隱私,便不做公開庭審,法院認爲,劉某強行將受害人侵犯奸,已經構成強姦罪,此外劉某還曾因故意殺人罪跟強姦罪前後兩次被判刑,被釋放後仍不知悔改,將依法以強姦罪判處劉某死刑,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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