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從本質上說,是社會物質條件發生質的飛躍前提下,改善國民居住環境,在老舊小區,尤其是在老人居住較多的小區加裝電梯,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更是步入小康社會的特徵之一。因此,從宏觀上講,“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一定是利大於弊。

老舊小區的定義是什麼?很遺憾,至今爲止沒有政府官方的權威解釋。

倒是前不久國家住建部召開的一個會議,從官方的權威發言中,隱約給出了一個定義:“到2025年力爭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這段話對“老舊小區”有一個定性關鍵詞:“2000年底前建成”——這意思分明就是說,這“老舊小區”是指2000年底前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建設的小高層住宅羣體(層高7層及其以下住宅建築羣),即目前很多省市採用的“既成小區”說法,同時,也排除了非國家審批建成的老破小、國家企事業單位歷史上自建的老公房(沒納入房改的那部分)以及歷史原因形成的集資房。

的確,2000年底前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建設的小高層住宅羣體,囿於當時城鎮規劃眼光、對社會發展的認知乃至基本建設能力,幾十年過去了,這些小高層住宅羣體無論公共設施還是水電氣、下水道,都已經非常破舊,尤其上下樓出行的窘迫。

根據國家住建部最近召開的那個會議精神,2020年將會是棚改的最後一年,未來城市開發建設將會採用舊改的方式來代替棚改。舊改接替棚改後,拆遷成爲歷史,“既成小區”的舊房改造成爲主流。而“既成小區”舊房改造過程中,加裝電梯就是一項特殊且十分重要的改造工程。

因此,從舊改接替棚改節奏看,“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絕對也是利大於弊,不然政府如何向民衆交待?

雖然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從長遠看肯定利大於弊,但眼下實施起來難度卻是很大。具體來說,以下一些矛盾就很難調和——

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絕不是搭積木過家家那麼簡單,其複雜程度遠超想象。最複雜的還不是電梯的物理建設,而是牽涉同一單元和相鄰樓棟各家各戶既得利益的重新分配。而且這個既得利益又是多年來既成事實基礎上的重新分配,誰也別說誰自私,因而衆口難調,很難取得一致性意見:

1、電梯如何建設?如果全國有上百萬個既成小區(老舊小區),那一定就有上百萬個不同佈局。比如水電氣管網、下水道管網、樓棟間距、各單元與公共設施乃至綠化帶的間距、各單元每層多少住戶、電梯門如何入戶等等,絕對花樣百出,因而電梯加裝不可能有統一模板可參照,這就導致加裝電梯只能由建設方一個單元一個方案,而這方案又必須取得同一單元以及被影響的相鄰樓棟所有住戶同意並簽字蓋手印。這個難度是非常大的。舉個列子:

假如某棟某單元要加裝電梯,即使一二層住戶支持並擁護,但打電梯井發現其地下恰好是整棟樓水電氣總線所在地,那這水電氣總線移動,水電氣管理部門會同意嗎?即使同意,移到哪幢樓前?在假如某棟某單元恰好是小區疏散通道的彎道處,加裝電梯必須改道,那改道這種較大工程其他樓棟業主能同意嗎?

加裝電梯,其他還有電梯建設方和電梯品牌選擇;建設費用各樓層如何分攤,在國家20萬補貼款未下來前各樓層如何墊資;採光通風、噪音、消防疏散通道、原樓梯如何保留、電梯門入戶承重牆是否被破壞、原有綠化道路如何改建等等諸多令人頭疼的問題。

2、電梯建成後誰來管理——電梯屬於國家《特殊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法規調整的特種設備,其管理主要包括安全、運行、維修等強制性規定,而其安全管理又居物業管理的首要地位。但是,大多既成小區(老舊小區)基本是小區“自治”,正規物業管理公司基本不願介入(小區體量太小,物業費太低,責任與收益嚴重不成比列),有些雖有物業機構管理,但這些物業機構又沒有國家規定的電梯管理資質。即使個別物業有電梯管理資質,憑空給它增加一個責任重大的物業管理內容,物業費一定就會上調,而上調物業費,業主們會一致同意嗎?尤其沒使用電梯的一二層業主,多半都會牴觸。

3、加裝電梯後,如果沒有物業機構接手管理,使用者電費如何分攤和繳納?電費還是小頭,電梯的日常維護、緊急救援、年檢等費用,誰來管理?

加裝電梯每單元最初的業主參與者,以後萬一搬家,這個房子賣了或者出租,新來的業主不願意承擔電梯電費、維護、年檢等費用,咋辦?還有電梯的使用壽命多少年?到時必須更換了費用由誰出,又如何分攤?

4、……

答主所在的小區算是老舊小區的“末班車”——1998年在成都春熙路附近建成的小高層商品住宅區,庭院式4棟樓圍繞中間一個花園,花園下面是地下停車場。每棟樓兩個單元,每個單元一層兩戶。花園四周有可以通行普通車輛的疏散通道(不是大型小區那種正規消防通道,因爲花園四個角的彎道無法通過體量很大的車,比如消防車)。2000年入住其間,現在剛好20年。20年的鉅變,當初在春熙路周邊罕見並搶手的小高層商品住宅區,已經事實上變成了繁華市中心的“農村”。這小區,前年政府曾有動議拆遷,但摸底後感覺拆遷成本巨大隻好作罷。

現在不能拆遷了,只能改造。我所在的單元有業主牽頭,經電梯安裝公司實地踏勘,萬幸電梯井與地下停車場不沾邊,而且也遠離水電氣、下水道等地下管網,加裝電梯應該非常方便。方案是:電梯平層入戶,一梯兩戶,從每戶客廳落地窗通過改造入戶——每戶客廳落地窗外加裝一個可以貫穿客廳和臥室的大陽臺,並將客廳落地窗做部分改造成爲入戶電梯過道,這方案除了電梯本身費用集資外,各家落地窗入戶改造自己出錢。此方案需要60+萬(政府補貼20萬,剩餘40+萬由參與住戶平攤)。優點是增加了入戶面積以及能直接進出家門,缺點是費用較高且客廳落地窗原有格局將被破壞。

我們小區附近院落加裝電梯平層入戶一梯兩戶加裝陽臺一瞥。

我們小區附近院落加裝電梯平層入戶一梯兩戶加裝陽臺一瞥。

對於我們這種小區加裝電梯,除了一層外,原本二三層住戶也不想參與,但是成都政府目前有允許電梯入戶加裝陽臺政策,這不等於白送了業主幾個平方的建面?而且總價還補貼20萬——對二三層住戶而言,有無電梯無所謂,但是電梯入戶加裝的陽臺國家認可,這誘惑是非常大的,同意加裝電梯就成爲必然。增加的陽臺建面雖然房產證當下不會修改,但電梯和住宅觸合有政府官方文件,也就屬於電梯房了,房子增值也成爲必然。

我們小區附近院落加裝電梯平層入戶一梯兩戶加裝陽臺一瞥。

但是,問題來了——電梯安裝位置在樓房單元門與花園的疏散通道之間,電梯建好後,其疏散通道寬度只有約2米,機動車無法通行。如果要通行機動車,則必須將花園所涉及的花臺去掉騰出0.5米距離——事情擱淺的主要癥結就在這裏。

話說,房地產商當初建設這個小區時,樓棟與花園的通道間距設計,雖然已經很超前可以通普通車輛到單元門口,但壓根兒就沒考慮過將來電梯改造這檔子事兒。所以,現在加裝電梯,必須得保證相鄰樓棟的私家車(或搬家車)能通行。如果花園的花臺堡坎不後退0.5米,緊鄰樓棟住戶的車輛就不能通行,要搬個家或者買個大東西都無法到達單元門。因此,即使我們這棟兩個單元業主都同意安裝,挨着的另一棟住戶肯定鬧翻天,因爲你動了別人的奶酪。

而改造花園結構就必須傷筋動骨,費用多寡暫且不論,因爲它地下是停車場!

四川某省級單位原住宿區(屬於房改房)有五六棟住宿樓,共7層,每層4戶共28戶,除一樓4戶(雖不參與電梯改造,也全部同意支持),2樓到7樓24戶業主全體參與電梯改造。

各樓層出多少錢沒統一標準,但他們比照相鄰某省級單位另一住宿區電梯改造工程分攤費用辦法略做微調來操作,即樓層越高,出錢比列越多。具體來說,2樓每戶交3800元,每上一層加3000多,6樓15800元,7樓18600元,7樓是2樓4倍多。

他們一部電梯運行一年6200元,全包價。包括電費、特檢費、維護維修等,由本單元參與業主24戶人分攤,2樓住戶每年約190元,3至7樓200—290元右右不等。

事實上,爲寫這篇問答,專門到我所在小區附近轉悠了一下,發現很多原機關企事業單位納入房改房的老舊院落(它們還不能成爲小區,因爲體量很小,物管都是自治),加裝電梯真還熱火朝天進行中——雖然前面述說了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諸多難題,但辦法總比困難多。試想,如果“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弊大於利,有誰還願意積極參與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