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祖大壽的叛逃——袁崇煥的第一道催命符

在袁崇煥被崇禎下獄後,遼東的各路將領平素對袁崇煥十分感戴,祖大壽又與新任遼東督師滿桂互相牴牾,袁督師被逮,又要祖大壽聽滿桂節制,激起遼兵不滿。祖大壽唯恐遭到皇上懲處,於十二月初四日清晨悍然率部東行——欲歸寧遠。這一突發事件引起朝廷上下震驚:敵兵還未退去,一支最有戰鬥力的勁旅撤走,形勢堪憂。

兵部尚書梁廷棟建議皇上召見餘大成,謀求對策。奉命前來召對的餘大成對皇上說:“(祖大)壽非敢反朝廷也,特因崇煥而懼罪,欲召壽還,非得崇煥手書不可。”思宗覺得有理,便責成在場的大臣;“事有可行,宜急圖無緩。”

於是閣部九卿一行人等趕忙來到獄中,對袁崇煥多方開導。袁崇煥執意不肯:“壽所以聽煥者,督師也,今罪人耳,豈尚能得之於壽哉?”衆入開譬百端,袁崇煥始終以爲“不敢以縲臣與國事”。餘大成對他曉以大義:“公孤忠請俎,隻手擒遼,生死唯命,捐之久矣! 天下之人莫不服公之義,而諒公之心。臣子之義,生死明君,苟利於國,不惜髮膚,且死於敵於死於法孰得耶? 明旨雖未及公,業已示意,公其圖焉。”

袁崇煥這才欣然從命,當即寫了致祖大壽的蠟書,言辭極其誠懇地要他顧全大局。思宗根據廷臣的建議,派專人持袁崇煥蠟書前往召回祖大壽,同時又要督師大學士孫承宗以個人影響安撫祖大壽。

這幾方面的措施果然發生了效力。手持袁崇煥蠟書的信使終於在距錦州一日路程的地方追上了祖大壽一行人等。祖大壽下馬捧讀袁督師手書,泣不成聲,一軍盡哭,但還是猶豫不決。在軍中同行的八十多歲的祖大壽老母果斷地說:“所以致此,爲失督師耳。今未死,爾何不立功爲贖,後從主上乞督師命耶?”將士們聽了無不踊躍,祖大壽這才下令回師入關,收復永平、遵化一帶。

思宗聞訊大喜過望,他原本對袁崇煥疑慮重重,及至聽說遼兵收復不少地方,頓時又閃現出重新起用袁崇煥的意念,甚至還說“守遼非蠻子不可''。所謂“蠻子”,是思宗對廣西人袁崇煥的一種暱稱。事情似乎有了轉機。與此同時,孫承宗也在從中斡旋,他希望皇上對祖大壽的行動表示諒解,思宗表示同意,要他立即宣諭此意,使將士安心。孫承宗又送去密札,要祖大壽趕快上疏自責,並立功贖袁督師之罪。

祖大壽上疏申述了東奔的原因,思宗表示諒解,要他繼續立功。袁崇煥的危機似乎已經過去。

二、陷入黨爭——袁崇煥的最終催命符

然而事情的複雜性大大出乎人們的預料。

由袁崇煥被逮入獄引起的政局動盪,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唯恐天下不亂,乘機制造事端,閹黨餘孽上竄下跳,掀起欽定逆案以來第一次翻案風波,並且由袁崇煥牽連到內閣輔臣錢龍錫,終於使袁崇煥的罪狀層層加碼,喪失了轉圜的可能。

原先思宗下令逮捕袁崇煥時,並沒有要把他處死的意思,只是“暫解任聽勘”而已。

當時朝廷大臣爲袁崇煥鳴冤者十有六七,憚於皇上震怒,而未敢輕易進諫。獨有兵科給事中錢家修冒險進言,說袁崇煥“義氣貫天,忠心捧日” 、“身居大將,未嘗爲子弟求乞一官……自握兵以來,第宅蕭然,衣食如故”,因此他希望皇上“超釋袁崇煥,照資拔用”。思宗接到這份奏疏,並無絲毫反感,冷靜地批示:“覽卿奏,具見忠愛。袁崇煥鞫問明白,即着前去邊塞立功,另議擢用。”從中可以窺見思宗仍想起用袁崇煥“邊塞立功”的心情。

這與他獲悉祖大壽收復永平、遵化一帶後,“復欲用煥於遼,又有‘守遼非蠻子不可'之語”,可以互相印證。

由於朝廷中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把袁崇煥與黨爭糾纏在一起,使事情複雜化以致無法收拾。

山東道御史史(上範下土)在這方面起了極壞的作用。他在崇禎三年八月初六日的奏疏中,捏造事實誣衊已經辭官的錢龍錫“主張袁崇煥斬帥致兵,倡爲款議,以信五年成功之說,賣國欺君,秦檜莫過”。與袁崇煥商量乎遼方略,是一個內閣輔臣分內之事,居然被扣上“賣國欺君”的大帽子,並與千古罪人秦檜相提並論,居心叵測。

思宗接到這份火上澆油的奏疏,怒不可遏,沒有核實就草率下旨:“崇煥擅殺逞私,謀款致敵,欺藐君父,失誤封疆,限刑部五日內具奏。龍錫職任輔弼,私結邊臣,商囑情謀,互謀不舉,下聽臣會議其罪。”

顯然,他已經把袁崇煥“暫解任聽勘”,逐步升級到“欺藐君父,失誤封疆”,袁崇煥的命運岌岌可危了。

已故前內閣首輔徐階之長孫錦衣衛左都督徐本高與錢龍錫同爲松江人,萬曆三十九年(1611 年)聯姻,當時一個是錦衣衛千戶,一個是翰林院庶吉士,都是卑冷之官,原無攀附黨緣的意圖。

現在受到史(上範下土)的無端誣陷——錢龍錫曾接受袁崇煥賄賂幾萬兩銀子,寄存於姻親徐本高家,上疏澄清:錢龍錫寄存銀兩數萬云云實屬無稽之談。當時錢龍錫以大學士致仕,皇上欽賜馳驛而歸,恩禮優容,何必把細軟銀兩寄存與他人? 思宗對這位歷事四朝侍衛之臣的辯詞表示理解,以爲是“風聞”,不必追究。不過事已至此,袁崇煥是否賄賂錢龍錫,錢龍錫是否把財產轉移,已經無關緊要,思宗要處決袁崇煥的決心已經下定。

八月十六日下午,思宗先是在乾清宮暖閣召見內閣輔臣成基命等大臣,商議處決袁崇煥之事;然後又在平臺召見內閣、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翰林院等文武大臣,共同商議對袁崇煥的處決事宜。

思宗先定基調:“袁崇煥付託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款則斬帥,縱敵長驅,頓兵不戰,援兵四集盡行遺散,及兵薄城下又潛攜喇嘛,堅請入城,種種罪惡。”

在列舉了袁崇煥該殺的各種所謂“罪狀”後,思宗以諮詢的口吻問道:“卿等已知之,今法司罪案云何?”對於如此重大事件,諸臣都不敢造次,如果爲袁崇煥辯護則得罪皇上,如果贊成處死袁崇煥則於心不忍,因此一味頓首,聽憑皇帝發落。

思宗以爲大家並無異議,便宣佈他的決定:“依律磔之!”所謂磔,乃是一種酷刑,即寸寸臠割致死。至於袁崇煥的家屬,思宗說:其妻妾子女及同產兄弟流放二千里以外,其餘不加追究。內閣輔臣聽了立即頓首稱謝。思宗又叮問一句:“諸臣更何言?”輔臣說:“其罪不囿。”思宗馬上命令刑部侍郎塗國鼎前往監刑。袁崇煥這位戰功顯赫的大帥就這樣被他所效忠的皇帝處死了。

袁崇煥的死令人慘不忍睹。據當時人記載,在西市處磔刑時,“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買其肉,頃刻立盡。開膛出其腸胃,百姓羣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齧,血流頰間,猶唾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

袁崇煥的死比熊廷弼要慘多了。嗚呼,難道那個時代爲國家獻身的忠臣都要付出如此沉重的代價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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