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巡撫與侍郎哪個級別更高?或許很多讀者都認爲他們都是正二品,屬於同一層級,無非就是京官與地方官的區別。實際上,從清代的官制角度來看,還真不是這麼回事。

先來理清侍郎與巡撫的品級問題

清代六部的官制沿襲明代,侍郎具體是指中央六部,即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的堂官,位居尚書之下,有左、右侍郎之分。但清代在中央實行的是滿漢雙軌制,因此,各部的侍郎不僅有左、右之分,還有滿、漢之分,也就說一個部共有四位侍郎。

雍正以前,六部尚書的品級爲正二品,侍郎爲從二品。雍正八年以後形成定製,六部尚書俱爲從一品,侍郎爲正二品。所以,我們不能籠統地說清代的侍郎都是正二品,這要放在具體的年代而論。

需要指出的是,清代文官有一套極爲嚴格的晉升標準,不是隨意性的。按例,只有內閣學士、左副都御使、宗人府府丞、大理寺卿、順天府尹、奉天府尹、通政使,纔是六部侍郎的晉升人選,其他職務不是不行,但一般情況下不多見。

巡撫也並非是大家熟知的正二品官,原品和布政使一樣,屬於從二品。但巡撫例有兼銜,只不過在雍正以前,兼銜沒有統一的標準。

雍正元年以後規定:凡由侍郎授巡撫者,定爲兼兵部右侍郎、督察院右副都御使銜;由學士、副都御使及卿員、布政使等官授升巡撫者,俱加右副都御使銜。如此前者爲正二品,而後者爲從二品。

乾隆十四年又規定:巡撫除由侍郎授予外,餘俱加右都御史銜,其是否加兵部侍郎銜,應由吏部請旨酌定。但乾隆以後,巡撫兼兵部侍郎銜基本是常態,因此我們基本可以認定,乾隆以後的巡撫皆爲正二品,與六部侍郎同。

單純地比較品級沒有多大的意義,應該從更深層次來分析它們兩者的不同。

侍郎名義上也是一部的長官,但從實際情況來看,他比尚書的地位要低很多。上面提到,清代實行的滿漢雙軌制,因此一部就有六個長官。而真正掌握大權的只有滿尚書,就是漢尚書也基本上等同於擺設。侍郎雖是堂官,卻是尚書的副職,沒有多大的發言權。

侍郎雖然權力十分有限,但卻是京官晉升中必不可少的一步。從清代的大學士的簡歷來看,他們在升任大學士之前,基本都擔任過侍郎。比如康熙朝的陳廷敬,在升任吏部尚書之前,就在戶部侍郎的位置上幹了很多年。

再如和珅,他也是在戶部侍郎任上進入軍機處並升任大學士的。可以說,要想成爲一品大員,侍郎這個位置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自從軍機處成立以後,也有明文規定,軍機大臣必在大學士、尚書、侍郎中選任。

按照清代的官制,雖然三品以上的才能稱爲大臣,實際上只有到了侍郎這個級別纔是真正的朝廷大員,在一些重要的決策中才有發言權。此外,根據朝廷的諡法制度,大臣去世後例有賜諡,官員要想獲得諡號,就必須上侍郎以上方可給諡。

說完了侍郎,再來看一看巡撫。巡撫與侍郎品級相同,但其職責卻遠遠高於侍郎。清代的巡撫爲封疆大吏,總攬地方行政,在不設總督的省份,如山西、山東等省,巡撫更是位高權重,無所不管。

巡撫和侍郎的本質性差別很大,巡撫的事務性更強,必須具備獨當一面的能力,不僅要熟悉錢糧刑名等繁重的行政事務,還要具備軍事能力,尤其是在一些邊遠的省份。

朝廷對巡撫的選任向來十分注重,吏部只有建議權而無任免權,各省的巡撫都是皇帝欽點,經過當面考覈後,才能外任。從清代衆多的巡撫中,不難發現大部分都有在地方任職的經歷,從中央空降的例子並不多見,即便有也是旗人較爲常見。

雖然說朝廷任命巡撫看重地方任職經歷,但這並不說明巡撫都是從基層一步一個腳印升上來的。實際上,從七品知縣升任巡撫的還是鳳毛麟角,像于成龍那樣的只是特例。

大多數情況下,擔任巡撫之人都要在京爲官的經歷,一般都是在翰林院擔任過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及內閣學士等職,然後外放鄉試考官,知府,道員等職,最終以按察使、布政使升任巡撫的。

這樣的例子就很多了,像乾隆著名的大臣劉墉,他在翰林院任職,後調任知府,升任巡撫。還有尹繼善,也是在翰林院任職,後調任爲江蘇巡撫,官至兩江總督、大學士。

其實,巡撫必須有在京爲官的經歷也不難理解,一來是京官和地方官的格局不同,對政局的把握更爲準確;二來在京爲官,皇帝更瞭解其人的品行才能,容易做到知人善任。

到了晚清時期,巡撫的任命形式已經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太平天國運動爆發後,以曾國藩爲首的湘軍集團崛起,以戰功而被保舉爲巡撫的數不勝數,向胡林翼、左宗棠、李鴻章皆屬此例,這種情況就不多分析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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