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一個古老的民族,希伯萊人在文明發展中創造了自己的歷法。猶太曆是希伯萊人在“巴比倫之囚”時期吸收古巴比倫曆法,結合自己民族歷史傳統改造而成的。猶太曆是一種太陰曆,以月亮的活動週期來制定,每個月份隨着新月出現的時間而開始。一年12個月,大月爲30天,有7個;小月爲29天,有5個。

爲與太陽曆(公曆)保持一致,猶太曆採取定期插入附加月即閏月的辦法,來調節一年天數的多寡。有閏月的那一年爲閏年,每19年有7個閏年,閏年有13個月。由於猶太曆是以古巴比倫曆法爲樣板制定的,因此每個月份的名稱都採用了巴比倫的月份名稱。猶太曆包括寺歷和民歷兩種。根據《舊約聖經)記載,耶和華曉諭摩西,在尼散率領希伯萊人出埃及,是爲希伯萊人擺脫奴役、獲得新生的標誌。

因此在公元前516年第二聖殿建造以前,希伯萊人把尼散月作爲一年的第一月,這種具有深刻宗教意義的歷法爲寺歷。而民歷則是在第二聖殿建造以後民間通用的猶太曆法,它以收穫季節提斯利月爲一年之首。在猶太人歷中,每隔7年有一個安息年。在這一年裏,人們不得收割田地裏自然生長出來的東西,而要讓窮人去享用。

每隔49年有一次禧年。這一年國家要實行大赦,人們之間要相互免除債務,賣出去的土地要物歸原主,要釋放奴隸爲自由人。猶太人的這兩個特殊的年份,實際上是定期調整人們之間的相互關係,以便使社會更加安定和諧。正因爲有了統一的歷法,散居在世界各地的猶太人才可能在同一時間慶祝節日,從而知曉他們豐富的民族傳統,永遠認同自己是猶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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