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辦學校,老師屬於體制內教學,工資福利還都有一定保障,因此很多局外人都想進去,可是一旦有人進入了,卻又坐不住了,總還想額外“試試水”。

記得孩子上學那些年,基本上一直在所謂的“奧賽班”上學,老師們都很敬業,家長們都很支持,可是也不排除有些時候,班主任老師也會提醒孩子,如果有願望補課的同學,可以在週日去某某地方,聽某某老師講課。

當然,這些課都不能白聽,也有象徵性課時費,家長們雖然不樂意,但又不得不讓孩子去聽課,這是爲什麼呢?

因爲家長們都認爲,老師既然讓去聽課,說明還有老師沒有給孩子講到的地方,如果不繼續去聽老師講課,孩子可能就跟不上老師的節奏,所以基本上沒有一個學生“逃課”,全班4、50個孩子都“齊刷刷”的。

家長們每言至此,全都心照不宣,似乎都已習慣了。

不過對於這樣的情況,恐怕只能成爲過去了,在教育部門的三令五申之下,如今終於“上綱上線”了:

近日,瀋陽某中學一老師金某,一週四節課,一節課70元,五週共計收取家長1400元,被家長反映到相關部門,最後受到開除處分,校長也受到了牽連被免職,其他教育相關部門人員,也分別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理。

這件事情雖然已經過去,但很值得體制內的老師們引以爲戒,要不然下一次的遭遇,很有可能是自己。

針對這樣的有償補課,讓人不免產生很多聯想,有償補課孩子到底應不應該去聽?孩子不去聽有什麼樣的結果?這樣的老師,心思是不是全用在了教學上?家長們都樂意接受這樣的有償補課嗎?……出現這樣的有償補課,責任在誰呢?從對這件事情的處理結果,我們不難看出一二。

一是有償補課直接責任人班主任金某,違反廉潔自律、職業道德受到開除處分;

二是該中學老師其他2名老師張某、佟某,因爲也參與此次有償補課,違反廉潔自律,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三是該校校長金某、書記何某、副校長姜某、教學主任孟某違反工作紀律,分別受到免去校長職務、免去教學主任、黨內警告、嚴重警告等不同處分;

四是以所在區教育部門師德師風建設工作不力,以治理全區教師有償補課問題不到位,教育局長、分管副局長,以及相關科室領導及工作人員,分別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分。

對於這樣的處分結果,充分說明只要以後,一旦出現公辦老師有償補課的情況,不僅直接責任人、參與老師、所在學校,以及所在轄區的教育相關部門領導和工作人員,都應負有相應責任,也要受到一定處理。家長們這下放心了!

至於公辦老師有償補課的收入,家長們誰都會算,如上每五週收取家長1400元補課費,一學期4個五週就是5600元,如果一個班50名學生,那麼一個學期將是28萬元,一年兩個學期56萬元,再要加上寒暑假,一年一個百萬富翁也都不是夢!

這樣的事情,確實也該靜靜了!

有償補課該如何靜,不知道家長們怎麼看?歡迎下方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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