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廣電全媒體訊 (記者 羅 遠 通訊員 方承星)近日,一名環衛工人在土橋美食街附近工作時,被一輛小車撞倒。隨後,小車司機並未下車,也沒做出任何處置,直接駕車逃離了現場。接到報警後,交警岳陽樓大隊民警迅速趕往現場調查。由於事發時間爲早上六點,現場沒有任何目擊者,民警於是通過智能交通系統,調取周邊監控,鎖定肇事者車牌後,依法對駕駛員楊某進行傳喚。

肇事駕駛員楊某:當時我怕把垃圾搞到地上,要清理啊很麻煩。

現場:不管麻不麻煩,你作爲駕駛員,撞到東西,撞到公私財物也好,傷人也好, 作爲一個駕駛員,都應當立即報警,保護現場,配合交警勘查事故現場,發現傷者還要及時施救,這是作爲一個駕駛員的法定基本義務。

經訊問,駕駛員楊某承認了撞倒環衛工人並逃逸的行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民警對楊某做出了駕駛證計12分,罰款2000元的重罰,並認定楊某對此次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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