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刺史”,馬上會有人想到這是古代州郡一級的地方長官。隨着每個朝代規定的不同,職權也會發生不同的變化。

那麼刺史作何解呢?刺史對後代又有什麼影響呢?一、刺史最初是御史

經過商鞅的設計,秦國率先實現了郡縣制改革。當時的秦國變成了31個縣,國家權力瞬間集中。這並不是簡單的分封制變成了郡縣制,而是將之前以氏族爲中心的社會,變成以家庭爲中心的社會。國家可以直接統治到郡縣,甚至鎮、村。

不過社會組織發生了變化,並不代表觀念發生變化。尤其是秦滅六國之後,當時的丞相建議應該重啓分封制,因爲燕國、齊國距離秦地太遠了,不如分封一些親戚過去幫助統治。

當時秦國上層幾乎都支持丞相的建議,只有還是廷尉的李斯堅決反對。最後秦始皇定下了總基調:我們就是從諸侯國手裏將天下統一的,現在又要分回去嗎?我同意李斯的意見。

雖然郡縣制得以在全國推廣,但不可否認的是,燕地和齊地距離政治中心確實太遠了,極容易造成管控不暢。因此監察地方的官員產生了,他們叫御史。

這裏所說的“御史”就是刺史的雛形。與傳統的御史不同,他們不僅要監督政務官的日常風紀問題,還要監督地方事務,維護中央統治,因此也被稱爲監御史。二、刺史的形成

漢初監御史制度一度被取消,一則是因爲劉邦恢復了分封制,公然往諸侯封地派眼線有傷和氣;二則是剛剛平息戰亂,各地急需恢復生產,因此需要相對較大的自主權。

劉邦綜合考慮的結果,就是取消了監察地方業務的官員。

不過漢惠帝時期,皇帝本人沒有劉邦那樣對地方官員的掌控力,加之異性諸侯已經被消滅的七七八八,這時再派遣地方監察官員就沒有多大阻力了。

不過當時天下諸侯王都是劉家人,皇帝爲了照顧家人們的情緒,諸侯封地並沒有派遣“監御史”。可他們的事情皇帝又很想知道,因此漢代的“監御史”們還要肩負刺探諸侯王情報的任務,“刺史”也就隨之產生了。

漢武帝的時候,全國設爲13州,每州各設1名刺史。到了漢孝成帝,改刺史爲州牧,職權進一步擴大。由之前的監察官員,變成了地方的軍事行政長官。

當時的刺史權力非常之大,對於被監察屬地的官員來說,自己行與不行全憑刺史老爺的一句話。對於刺史,地方官又恨又怕。比較著名的例子就是三國中的“鞭打督郵”。

真實歷史上“鞭打督郵”的並不是張飛,而是他的“大哥”劉備。督郵是郡一級的監察官員,屬於刺史的下級。從督郵對待劉備的態度來看,監察官員的權利已經可以用“翻手爲雲,覆手爲雨”來形容了。

劉備明明是憑藉戰功和重臣的保舉才當上一個小官,但督郵一句話就可以讓一個有功之人做不成官。幸虧當時是東漢末年,劉備揚長而去沒有事。如果是和平時期地方官員又作何處?

不僅對待官員如此,對待諸侯王也是。漢武帝去世後,齊孝王的孫子劉澤反叛。當時的青州刺史雋不疑及時發覺,撲滅叛亂後逮捕了劉澤等人。

皇帝知道後,給雋不疑下旨:劉澤是皇親國戚,押到長安受審。

雋不疑接旨後二話不說,當場處斬了劉澤等人。對於雋刺史的抗旨不尊朝廷是如何處罰的呢?雋不疑從青州刺史升任爲京兆尹。

不過長安也知道刺史的權限過大了,因此又派遣丞相史作爲牽制。丞相史直屬於丞相管理,這樣可以起到監督刺史的作用。不過一旦發生意見相左,還是以刺史爲主。

三、刺史制度在後代的發展

刺史制度雖然在地方容易出現權利過大的問題,但漢代之後基本沒有做什麼大的修改,因爲刺史是郡縣制的配套,爲了維持中央與地方的上傳下達,刺史是不可或缺的關鍵一環,直到唐玄宗時期。

唐朝爆發了安史之亂,其基本的經濟原因是均田制的破壞。原本全國土地按照人口分配,大家耕者有其田,也爲國家穩定地輸送兵源。

但武則天后期,土地兼併日益嚴重,流民增多。爲了維持地方穩定,唐王朝被迫增加地方實權,節度使越來越自主的同時,刺史權力越來越小。

而後來的安史之亂,說明刺史權力被削弱會導致中央官制與郡縣權力結構的失衡。這一問題被趙匡胤從另一個角度進行了修正。

宋朝對軍制進行改革,實行文人治軍政策,文官高於武將。同時又內外牽制:將全國軍隊分爲兩半,一半在京城,一半戍守各地。

刺史印章

通過樞密院和三司使將宰相的軍權和財權割離出去,權利雖然高度集中於中央,但宰相只是治民政的最高官。這樣防止宰相能夠與皇帝相抗衡。

等於宋朝雖然沒有加強地方監察官員的權利,但從頂部結構上進行了改革。不過這種改革的缺點就是造成冗員過多,政府機構臃腫。

因此金和元都選擇將權利下放到地方,由中央行政機構尚書省(金)和中書省(元)派遣代表對地方進行監督,職務爲“行尚書省”或“行中書省”,這也是省級行政機構的由來。

最初“省”屬於朝廷臨時的派出機構,基本的行政單位還是州郡。後來隨着地方事務的繁多,“省”逐漸成爲地方的一級行政組織。包括明清時期的總督和巡撫,最初也是監察地方的官員而已。

作者:我方特邀作者侃大山

參考資料:《刺史行事錄》、《兩漢太守刺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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