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交所對*ST金鈺及實控人等 作出紀律處分

來源:經濟參考報

記者8日從上交所方面獲悉,上交所近日針對東方金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金鈺)及其實控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財務造假違規行爲,作出紀律處分決定。

上交所表示,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以及《市場禁入決定書》,公司連續多年虛構銷售和採購交易,涉及金額巨大,導致涉案定期報告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等多個主要科目相關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對公司業績影響重大,年報披露的相關財務數據嚴重失實。上交所同步啓動了紀律處分程序,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貫徹“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九字方針,對公司財務造假違規行爲予以嚴肅懲戒,對知悉、授意、指揮信息披露違規行爲的實控人暨時任董事長兼總裁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10年,對分管採購、銷售、財務工作,組織、知悉、參與虛構銷售交易的三名副總裁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5年,並根據時任董監高的職責範圍及履職情況,對其他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通報批評的處理。

據瞭解,*ST金鈺虛構銷售和採購交易,連續多年主要科目相關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年報披露的相關財務數據嚴重失實,嚴重違反了《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

經查明,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間,*ST金鈺爲完成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業績指標,虛構其所控制的瑞麗市姐告宏寧珠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姐告宏寧)與客戶之間的翡翠原石銷售交易,虛構銷售和採購資金流。

2016年和2017年,姐告宏寧通過虛構銷售合同及現金流等手段,虛構銷售交易14169.09萬元和29487.1萬元;通過僞造採購合同等方式,虛構採購交易20104.02萬元和61714.1萬元。通過上述虛構的銷售、採購交易,*ST金鈺2016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分別爲14169.09萬元和4665萬元,導致虛增利潤總額9504.09萬元,佔當年合併利潤表利潤總額的29.60%;2017年年報中,再次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29487.1萬元和11038.9萬元,導致虛增利潤總額18448.2萬元,佔當年合併利潤表利潤總額的59.70%。

2018年上半年,姐告宏寧又通過虛構銷售合同及現金流等手段,虛構銷售交易12000萬元。此外,*ST金鈺當年3月形成應收賬款7720萬元,虛增應收賬款餘額。通過上述虛構的銷售交易,*ST金鈺2018年半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12000萬元和4100萬元,虛增應收賬款7720萬元,導致虛增利潤總額7900萬元,佔2018年半年度報告利潤總額比例達211.48%。

12月8日,*ST金鈺以0.98元小幅高開,截至收盤報0.99元,總市值僅13.37億元。11月12日以來,該股收盤價在面值以下徘徊,只有11月24日報收1.01元。公司曾於11月26日發佈公告稱,公司重整申請已被立案,但尚未獲受理,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具有不確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存在因司法重整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可能;若重整申請未獲受理,公司存在破產清算的風險。公司正積極與各相關方溝通協商,爭取早日引進戰略投資者,通過重整化解債務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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