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紅樓夢》裏的胭脂能喫,現在的胭脂也能喫。

童話大王鄭淵潔的作品,被稱爲“寫給成年人的童話”,其中有一個情節:男主陪女朋友買化妝品,開玩笑說:“這對你們來說是化妝品店,對我們來說是食品店,因爲最後是要被我們喫掉的。”

這話多少有點少兒不宜了,但事實就是事實:你見戀人親熱的時候,誰是洗乾淨臉、素顏才讓吻臉的?

胭脂、花粉、包括現在的BB霜、粉底、乳液以及什麼膏、什麼水的,都不是可供飽腹的食物,但也都不是劇毒。少量地喫下肚去,是不會造成嚴重危害的。

當然,在《紅樓夢》中,愛喫胭脂的寶玉無疑是好色的代表。但也不能認爲,寶玉的“喫胭脂”一律是非禮。金釧兒是主動挑逗寶玉來喫她嘴上的胭脂,鴛鴦是寶玉要求喫她嘴上的胭脂。但是在黛玉屋裏,請湘雲替他梳頭的那次,他也曾“順手拈了胭脂,意欲要往口邊送”,這又是調戲誰了?

而湘雲的反應是伸手打落,還說他“這不長進的毛病兒,多早晚才改過?”可見寶玉喫胭脂(不管是不是擦在嘴上的)的習慣由來已久,並不是“通人事”之後的調戲女性行爲。

我不否認寶玉好色。但在喫胭脂這個引人遐想的動作,還真不能與“好色”劃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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