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事君也,從宀,從¤,¤猶衆也。此與師同意。-----《說文十四篇下¤部》

引言

我國自古以來就地域廣闊,爲了強化王權,更好地對人民與國家進行統治,在帝王之下,還有層級複雜的官階。除了像丞相、尚書、侍郎等這些位高權重、有一定地位的朝臣,我們統一會將市縣的官員稱爲“官吏”。不過據史料考證,當時一個縣的行政官員人數比現在可是要少很多,基本也就十幾人,難到他們是有什麼管理訣竅,可以“以少勝多”地搞定一個多達上百人、上千人的縣?

其實這裏存在一個常人容易犯下的認知錯誤,就是誤把“官吏”當成是同樣的職位。事實上,嚴格來說,“官吏”是分別指代“官”和“吏”兩種職位。那麼這兩者有什麼區別呢?主要在於以下三點。

職位的性質不同

按照現在的概念來講,“官”就相當於是在編人員,是喫皇糧的“朝廷官員”,有旱澇保收的優勢。而“吏”則相當於是外聘人員,是地方官員爲解決人手不足的問題,臨時招來的助手,其主要職責就是輔佐“官”來實施執行具體的行政工作,並不是在編人員,無法享受到穩定的朝廷待遇。所以可以說“官”的身份往往要比“吏”更高一些,也更具優越感。

前途發展大相徑庭

一般而言,可以做官的都是有學識、能出口成章、舞文弄墨的進士、翰林。而縱觀歷朝歷代,朝廷尤其重視做學問,所以針對文官的晉升通道也設計得十分完善、明晰,只要爲官者自身沒犯過什麼大錯誤,守好自己的飯碗,就能被順利提拔,獲得更高的官階。而對於“吏”來說,他們的發展的好壞要看他們的上級領導是否願意重用他們。假如自身確實技能過硬,尚可靠本事喫飯,否則就未必能有什麼好的前景可言了。

工作的側重點不同

身爲官員,自己的主要職責就是管理朝所廷派給自己的片區,所以擁有一定的政治思想很重要,只有這樣才能根據不同的統管情況發佈行而有效的號令,才能調動手下的人做事;如果身爲“吏”,那麼主要職責就是發揮自己擅長的部分,運用自己的專業技能來幫助官員的想法落地,甚至有時候也會起到爲官員出謀劃策的作用。

此外,要知道的是,我們熟悉的一品、二品等以品階劃分的職務都是官員,是不適用於“吏”的。不過別看當“吏”好像不是很起眼,但在當時“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的百姓眼中,有機會混個小吏噹噹,也是相當不錯的,起碼這也是一個有權有勢的一種職務,況且還能有“撈油水”的時候。所以通常來看,能當上“吏”的,也很少有普通人,更多地集中在這兩類人羣:1、當地“有頭有臉”的人,可以爲官員擺平“刁民”;2、官方委派的,也順便可以安置一些科舉考試中的落榜之人。

結語

總之,古代的行政管理體系是非常複雜的,而職務繁冗的結果就是任職人員數量龐雜,給朝廷帶來相當沉重的經濟負擔。所以可以看到,懂得精簡行政體系的王朝,比如劉秀統治下的東漢,往往也能發展得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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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說文十四篇下¤部》《禮記·曲禮篇》

文章題目:古代的官吏指什麼?其實官與吏是兩種不同的職位,不可混爲一談了文章作者:尋歷史真相----離央配圖聲明:本文所用圖片均源於網絡,侵刪盜用警告:本賬號已與“維權騎士”簽約,可實時監測全網盜用文章行爲,請遵守道德底線,莫做伸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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