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特色名校工程

2011年12月7日,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11]14号),计划从2011年-2015年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名校建设工程,在山东省地方高校中遴选一批应用基础型、应用型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进行重点建设。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也简称为“山东特色名校工程”,被人们称作“山东211工程”。

2012年11月5日,山东省认定首批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5所,应用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10所,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13所。

2013年11月19日,山东省提出重点建设3所民办本科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其中,独立学院1所),省财政每所支持1000万元建设经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根据自愿原则进行申报。启动了山东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工作。2014年4月8日,4所民办高校获批山东省民办本科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其中,2所为省财政经费支持立项建设单位,2所为自筹经费建设单位。

2013年12月2日,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第二批立项建设单位名单公布。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5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7所,自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所,省部共建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1所,自筹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3所,自筹建设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5所。

2016年2月26日,首批13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通过验收。其中,9所学校为“优秀”,3所学校为“良好”,1所学校为“通过”。

2016年9月9日,第二批12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通过验收。其中,8所学校为“优秀”,4所学校为“良好”。

至此,山东省25所(首批立项建设13所+第二批立项建设7所+第二批自筹建设5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为期三年的“山东特色名校工程”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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