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事變和平解決後,1937年8月中旬陝北的中央紅軍改編爲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簡稱八路軍);10月間,在南方十三個地區的紅軍游擊隊改編爲國民革命軍新編第四軍(簡稱新四軍)。至此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正式形成,第二次國共合作開始。

那麼,作爲共產黨領導的兩支主要革命武裝,八路軍和新四軍的對應級別是怎麼樣的呢?

1937年10月-12月間,國共兩黨先後在南京、南昌、武漢就新四軍的建制、編制、幹部、裝備、經費等問題進行了多次協商。在編制問題上,共產黨提出將南方紅軍游擊隊改編爲1個軍,下設2個師4個旅8個團,後又提出編兩個縱隊6個支隊,國名黨均不同意。後來共產黨又提出編爲一個軍,軍以下不設師、旅,軍部直轄四個遊擊支隊,每個支隊設兩個團,隸屬八路軍。國名黨同意這個方案,但不同意新四軍由八路軍總部指揮,最後確定隸屬於國名黨第三戰區。

由以上改編的談判過程可以看到新四軍和八路軍不是平級單位,在黨中央的心目中,新四軍是可以直接隸屬於八路軍管理的,新四軍是比八路軍低一個級別的軍事單位,也就是說,新四軍和八路軍師級單位平級。相應的,新四軍的支隊也就大致相當於八路軍的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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