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的李先生反映,他妻子在嘉興海寧的一家娛樂會所上班,凌晨陪客人出去喫夜宵的時候出車禍受了重傷,他覺得除了肇事司機,娛樂會所的老闆也應該負一部分責任。

李先生的妻子目前在嘉興市第一醫院住院,已經做過手術,暫時脫離了生命危險。

醫院的診斷報告上寫着:“急性創傷性胰腺炎,重症”,“踝骨骨折”,“吸入性肺炎”。李先生告訴記者,妻子在海寧市水月亭東路的這家娛樂會所上班,11月13號凌晨出了車禍。

李先生:“這個駕駛員也是從伯金漢宮裏,喝完酒出去喫夜宵再喝酒,然後我老婆要回家了,他們就說,把我老婆開車送回去。去了一個很偏僻的鄉下,車開太快,翻到田裏了。”

李先生說,他和妻子平時都忙着上班掙錢,還要贍養老家的老人,出了這事,家裏的經濟負擔很重。

肇事司機:“(當時怎麼出的事您還記得嗎)哎(喝了酒)對(當時沒想喝了酒不能開車)不好意思,我這會還在上班,還在工地上,如果有什麼問題我們晚點聯繫。”

李先生說,出事後肇事司機拿出了幾萬塊錢,之後就不出錢了。肇事司機在微信裏說:“我就算是家裏唯一的經濟來源,現在自己犯了錯,父親也沒有支付能力”,“別人聽說是這種事,也不願意借錢給我”,“我實在拿不出錢,只能等待法律的制裁”,最後他還向李先生道了歉。

李先生說,他還聯繫到那輛車的車主,對方也表示等法院判決。李先生覺得,妻子這次出事應該算是工傷,所以娛樂會所方面也要承擔責任。

娛樂會所老闆 趙總:“我們公司是凌晨兩點下班,她凌晨五點出的車禍,你說這能算工傷嗎?”

趙總的態度很明確,李先生妻子陪客人去喫宵夜,並不是公司安排給她的工作。趙總表示,出事後他曾說過願意拿出幾千塊錢,但這是出於幫忙的性質,並不代表承認公司有責任。李先生說,接下來他只能通過訴訟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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