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深入推進公開聽證工作精神,落實檢察機關“主動作爲、應救盡救”救助理念,深入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增強司法救助的社會參與度。12月23日,陽江市人民檢察院就沈某聰申請國家司法救助一案進行公開聽證。

據瞭解,該跨省司法救助案是由洪結髮檢察長承辦,從立案受理到決定發放救助金,爲期短短七天,充分展示了向困難羣衆傳遞檢察溫暖的檢察效率。

聽證會由洪結髮檢察長主持,邀請市人大代表杜戰勝,人民監督員黃榮光、林軍雄、陳光,廣西賀州公會鎮社山小學老師陳明參加,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司法救助案件公正公開透明,實現精準救助。

01 / 案件調查

該跨省司法救助案是由市檢察院主動提起、由刑事被害人何某情的丈夫沈某聰書面申請的。

經初審申請人的情形符合救助,這起跨省司法救助案涉及兩名未成年人,市檢察院辦案人員爲覈實相關情況,遠赴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深入申請人沈某聰家中及所屬村委會、其孩子所在學校進行實地調查,詳細瞭解救助申請人的生活情況,爲順利辦理該起司法救助案件打下堅實的基礎。

02 / 聽證會現場

聽證會上,洪結髮檢察長詳細介紹了人民檢察院司法救助範圍、案件情況以及擬救助對象沈某聰家庭的困難情況,向聽證員播放了協辦檢察官到廣西賀州調查實地拍攝的照片,全面展示了沈某聰家裏、小孩在校等真實情況。同時,就申請人提出的申請理由,闡述了審查認定的事實,並出示相關證據和法律依據:

申請人沈某聰的妻子何某情於2018年7月20凌晨在陽江市江城區某小區被被告人陳某楚用刀殺害。沈某聰夫妻二人原靠外出廣東打零工維持家庭生活,沒有固定收入。因何某情死亡,沈某聰已向親戚借5萬多元爲妻子辦理後事,至今無法償還債務。現爲照顧兩個未成年的女兒(大女兒11歲、小女兒9歲)以及年邁的父母,沈某聰只能依靠在家周邊打零散工及政府低保資助(父女三人每月每人200元低保金)維持生活。

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爲,申請人沈某聰既要贍養父母、又要養育兩個女兒,舉債爲妻子辦理後事,且其妻子被害一案發生至今,未獲得任何賠償,生活確實困難。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深入推進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專項活動的通知》,沈某聰的兩個未成年女兒屬於《通知》裏明確的四類重點救助人羣範圍。根據《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廣東省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指引》有關規定,應當予以救助。因此,建議給予沈某聰50000元的司法救助。

在聽證會上,洪結髮檢察長向申請人強調,救助金應優先保障兩個小孩的上學和日常生活,不能讓孩子因爲生活暫時困難而輟學。

03 / 救助決定

聽證環節結束後進入評議環節,洪結髮檢察長就該案及擬向申請人沈某聰發放司法救助金額等情況,向聽證員作了說明,請聽證員評議。

經過充分評議,聽證員一致認爲,該案事實清楚,申請人家庭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困境,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理由合理,支持市檢察院給予申請人50000元司法救助金,以更好保障刑事被害人未成年子女日後基本生活需求。

來源:陽江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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