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德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緊抓斷卡行動案件線索,再次擴大戰果,打掉一特大倒賣銀行卡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胡某、楊某、張某,破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3起。

案件詳情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胡某交代了自己的上線爲承德縣的楊某,犯罪嫌疑人楊某被捕後如實供述了其在承德縣範圍內,收購的七十餘張銀行卡,並將這些銀行卡賣了給平泉市的張某;

犯罪嫌疑人張某被捕後,供述了其收購的銀行卡全部提供給了境外網絡賭博及電信詐騙團伙。犯罪嫌疑人對以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覈實,張某所經手的銀行卡,在電詐平臺中涉案二十餘起,價值上百萬元,流水金額累計已達三千餘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胡某、楊某、張某三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進一步審理中。

承德縣公安發佈線索徵集公告

2020年12月31日前,凡提供電信詐騙窩點線索查證屬實的,獎勵人民幣一萬元;

凡提供出租、出借、出賣銀行卡或電話卡線索查證屬實的,獎勵人民幣兩千元至五千元,公安機關爲舉報者嚴格保密。

零!容!忍!五部委聯合打擊非法買賣電話卡 銀行卡違法犯罪活動!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佈通告,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非法買賣“兩卡”違法犯罪活動。

通知要求,凡是實施非法出租、出售、購買“兩卡”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2021年1月15日前主動投案自首,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實名不實人”的電話卡和銀行卡

不但會被犯罪分子用來實施電信詐騙

還會用來進行網絡販毒、網絡賭博

而這些錢大部分都是通過買賣的銀行卡走賬

難以追查和打擊

生活不易,很多人會通過網絡兼職來增加收入

但要嚴守道德底線、遵紀守法

不要爲了賺小錢,而釀成大錯

除了租售銀行卡、電話卡

租售微信號、支付寶賬號

代替收款的一類網絡兼職

也可能涉嫌幫助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將帳號提供給詐騙團伙使用的行爲,涉嫌構成幫信罪,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爲洗錢行爲“提供資金賬戶”,提供賬戶的人會被立案追訴,最高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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