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我國古代的封建王朝存在了兩千多年,而在這兩千多年的時間裏,它們經歷了諸多的變化。而且尤其是在地方制度上。而且還經歷了由奴隸制社會向封建社會的轉變,今天這篇文章就給大家講述一下我國的地區與中央的政治歷史情況。

首先爲大家介紹夏商周時期的王權和中央職官,夏商時期,確立了王位世襲制。商代王權加強,王權神授。西周確立嫡長子繼承製,王位由嫡長子繼承,“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殷商職官分爲政務官、事務官、文化官、宮廷官和軍官五種。事務官包括牧正、多工、小衆人臣等。文化官爲卜、巫、史、作冊等。宮廷官爲寢、宰等。軍官爲馬、亞、射、衛戍。

周朝職官主要有公、卿士寮、太史寮、內廷官和軍官。公包括太師、太傅、太保。卿士寮,下有“三事”,即司土、司馬、司工;司寇、司士。

太史寮包括大史、內史、大卜、大祝等。內廷官包括宰、膳夫、守宮、御正等。軍官包括師氏、虎臣。

說完了夏商周時期的王權和中央職官,我們再來看夏商周的地方建制:

殷商地方分爲內服和外服。內服包括王管理的地區。外服包括諸侯及臣屬地方國。周朝地方確立分封制,其特徵是以血緣爲紐帶,由上至下形成封建統治制度。

走過了夏商周,我們進入秦漢時期:

秦朝實行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皇帝,是政府和社會的核心,享有最高的權力和榮譽。中國封建社會皇帝集權,但由於國家事務繁多,所以皇帝設立了中央政府治理國家,如秦漢的三公九卿制,隋唐的三省六部制,明清的內閣制等。

秦漢時期中央職官爲三公九卿,三公爲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執政,三公之下爲九卿。共同治理。

我們再來看秦漢時期的地方建制:地方立郡縣,秦朝分天下爲三十六郡。郡設太守,縣設縣令。縣下實行鄉里制、戶籍制、什伍制、連坐制與告奸之法等。中華帝國的基本政治架構由此形成。

隋唐最終確立君主專制制度。唐朝中央實行三省六部制。三省長官在政事堂商議國家大事。各部門相互制衡:中書省草詔制令(出令)——門下省審覈封駁——尚書省指揮執行。隋唐時期的地方建制:隋唐地方仍然爲郡縣或州縣二級制,郡設太守,縣設縣令。

走過大唐繁華,我們進入文教長龍的宋代:

宋代,專制集權進一步完善。軍政、財政、司法、監察和言路都獨立於相權;從中央到地方,權力被分解,形成了一個由皇帝直接控制,相互制約和監督的複雜的官僚系統。

三省制在宋代已經名存實亡。北宋前期的中樞機構爲二府制,即中書門下、樞密院對稱“二府”中書門下,簡稱中書,或政事堂。中書門下的長官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副長官是參知政事。中書門下是正副宰相處理政事的最高行政機構,辦公處設在禁中。樞密院長官是樞密使,副長官是樞密副使。宋代樞密院雖然是最高軍政機構,但是長官常由文臣擔任,即“文臣知樞密”。

在行政機構和軍政機構之外,還有管財政的三司和管監察的臺諫。

三司是北宋前期的最高財政機構,三司首長是三司使。臺諫就是宋代的監察機構。臺諫,即御史臺和諫院。御史臺長官有御史中丞、知雜侍御史。臺院長官爲侍御史;殿院長官爲殿中侍御史;察院長官爲監察御史。諫院長官爲知諫院,正言、司諫。

神宗元豐年間,實行了元豐改制。即效法《唐六典》進行中央官制改革。元豐改制的主要內容第一爲恢復了三省六部制,即重新設立了中書省(出令)、門下省(審覈)、尚書省(執行);第二爲保留樞密院(軍政)。

宋代的地方建制:宋代地方層級是州縣兩級。但是宋代在州之上又設路,路是中央派出機構,不是正式的行政區,而是監察區。

路有四個不同的長官,分四個機構:安撫使司,長官爲帥司;轉運使司,長官爲漕司;提點刑獄司,長官爲憲司;提舉常平司,長官爲倉司。

府、州、軍、監是宋代地方行政層級裏面最高的一級。因爲上面的路不是行政區,而是監察區。所以就行政區來說,府州軍監是最高一級行政區。長官是知州、知府、通判。縣是宋代的官員派出去的最低一級的行政單位。長官是知縣或縣令。

接下來介紹元朝。元朝的中央與地方行政機構基本仿照漢法,以加強中央集權,防止地方分裂爲前提。中央確立皇帝是全國最高統治者。設立中書省總理全國政務,下設六部,即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中書省及下轄的六部管理腹裏諸路。地方行政機構爲行中書省,長官爲丞相,全國劃分了十個行省。元朝的地方建制:中書省和行中書省以下的行政區劃爲路、府、州、縣,長官爲監臨官,有最高裁斷權。各級正官,路爲總管、府爲府尹、州爲知州、縣爲縣尹。

最後是明清。明朝君主專制達到鼎盛,清朝皇權由盛轉衰。

明太祖廢丞相,皇帝直接打理政務。基本架構是用司禮監和內閣兩套機構共同輔政、對掌機要;並使這兩班人馬始終處於相互監督和制約之中;中央各部成爲執行機構;又設專職,監察各執行機構;並以直接聽命於皇帝的廠、衛軍組織,執行京城內外一切有關維護皇權的特殊任務。清朝設軍機處,以軍機大臣幫助皇帝打理政務,權力在內閣之上。

明代中央主要政務執行機構仍然爲六部。六部以外重要的中央機構:都察院、大理寺、通政使司、六科。都察院掌管監察;大理寺管司法;通政使司,主管傳遞信息,上傳下達。以上三個機構和六部合稱“九卿”。

理藩院、內務府爲清朝新設的重要中央機構。理藩院是專門負責處理以蒙古爲主的民族事務的最高機構。內務府管宮廷事務。

明清的地方建制:明初,朱元璋把元朝的行省分解,地方上分爲三個機構,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後來在三司上增加了總督和巡撫,爲欽差大臣。布政使司負責一般行政事務,按察使司負責司法、監察,都指揮使司負責軍事。

這就是我國古代的政治制度,雖然它們只存在了兩千多年,但是其中一些制度在今天仍然被我們國家所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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