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松江一家兒童遊樂園裏,一個男孩玩耍時搶走了女孩正在玩的積木,女孩父親劉某看到後,趁着男孩從滑梯上滑下來的機會,衝上前去一把扯過男孩,一邊教訓還扇了男孩一個耳光。被打孩子的奶奶在發現此事後立即報警。目前,劉某因毆打他人被拘留,其後稱平日十分愛護孩子,碰到孩子受委屈的情況就怒火中燒、護犢心切,於是採取了錯誤的解決方式。

一時間,#孩子發生矛盾,家長該不該介入#也成爲了熱門討論話題。

有網友評論該名家長:“給孩子樹立了一次恃強凌弱的榜樣。”還有網友直接吐槽:“護女心切的前提是欺凌弱小吧,如果男孩的爸爸在場,又高又壯,你看他還是不是護女心切上去就打?”

當然,光靠這一段很短的視頻,我們無法知道事情的全部經過,但在“熊孩子”和“熊家長”之間,絕大多數情況下,家長的錯誤更多。

作家李海鵬曾在微博上對一起傷害兒童事件發聲:“無論人性的底線有多少條,一千條一萬條,第一條也一定是善待小孩。無論世界上有多少種惡,最不能容忍的,也一定是虐待小孩。如果在這一點上還有分歧,我覺得就不是溝通的問題了,這是人性的分野,咱們之間就不要說話了。”

那麼孩子之間如果發生衝突,家長到底該不該插手?

事實上,孩子之間的問題,可以讓孩子自己去試着解決。有時候,衝突正是孩子適應社會的良性過程。如何和小朋友相處,發生矛盾的時候如何處理,如何與老師和同學溝通,和朋友發生矛盾和衝突的時候如何通過自己去解決,這都需要孩子自己不斷學習。

而在上述事件中,家長的衝動介入,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讓問題擴大化,還讓孩子喪失了一次好好處理矛盾的機會。

試想一下,如果家長在旁邊進行適當的引導和看護,也許這件事會有不同的結果。所以,家長也應當學會放手,讓孩子通過自己的方式去處理,而不要一味以自己的方式“幫助”孩子。

家長在自己的孩子被欺負的時候,心疼和憤怒的情緒可以理解,但作爲家長,如何冷靜處理這樣的事件,是一個最基本的素養。

在放手之餘家長就完全不管了嗎?並非如此,如果出現四種情況,家長也需要適當介入。

首先,孩子受到人身傷害的時候。

如果孩子們開始打架,有可能會造成身體傷害,父母就要介入。或者孩子哭得太傷心,內心真的很需要父母安慰的時候,家長要仔細觀察情況,不能一味坐視不管。而在介入的過程中,以保護自己的孩子爲主,不要去傷害對方的孩子。

第二,衝突反覆出現。

如果孩子跟對方反覆發生衝突,那麼問題就比較嚴重了。如果是自己的孩子欺負對方,家長就介入教育孩子;如果是自己的孩子總被欺負,那麼家長就更應該介入保護孩子。

第三,發生了原則性的問題。

孩子在原則性問題上與人發生衝突,比如錢財上的矛盾,或者有人指責孩子作弊、偷東西等,那麼家長有必要介入查清楚真相,不能讓孩子欺負人,更不能讓孩子被冤枉。

第四,影響範圍過大。

如果孩子間發生衝突對周圍環境影響過大,涉及的比如在公共場合吵鬧、打架,對在場的人或者公共財物造成一定損害,父母應該將孩子先帶離現場,讓孩子冷靜下來再進行教育。

做爲家長,要教育有方、愛而適度,讓孩子在風雨中依然能明媚嬌豔,而不是做一朵只能在玻璃罩裏生長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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