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識別技術一說出來,似乎都感覺這是一個十分先進的名詞。但實際上早在2000多年前的秦朝時期,這個東西就已經存在了。並且在全國都得到了廣泛的應用,現今我們在電視劇中,也會經常見到畫押按指印這樣的畫面。

不過想當然的,當時的技術並不先進。常年以來我們主要都是用肉眼來判定指紋,甚至因爲手指的紋路實在太細,有時候還會選擇印上整個手掌錄取掌紋。亦或者是脫下鞋子,將整個腳的紋路都印下來作爲證據存在。

而在軍隊之中,還會有一個專門的《箕斗冊》來就士兵的指紋,至於斷案的話,在《封診式•穴盜》中也有記載。自秦朝開始,就有官員通過指紋來斷案了。這種情況一直衍生到如今。

而將指紋作爲一種身份的證明,是從宋朝開始。自《洗冤集錄》中我們可以看出來,在宋朝時期就已經開始了對居民大範圍的採集指紋了。就像是我們辦身份證的時候,都會在公安局錄指紋一樣。這時候的《箕斗冊》就變爲了官府專門記錄民間百姓指紋的冊子。

而在識字率普遍低下的古代,按下指紋這種強有力,又方便的方式。算是最高效的身份證明方式。因爲現代醫學也可以證明,人類指紋的重複率極低。而《洗冤集錄》之中,就記錄了好幾個官員靠着指紋破案的法子。

而這也證明了指紋如果比較清晰,且沒有弄花的話。肉眼是可以對照着看出來的,甚至古代還有專門訓練來看指紋的小吏存在。並且關於指紋的分類,古人早已經蒐集了一套方法。

比如說指紋的中間若是爲同心圓的話,在民間就俗稱爲“鑼紋、斗紋”等。若不是同心圓的話,則是記成“箕紋”。甚至在道家學說之中,還衍生出了“看手相”等等玄妙之術出來。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在古代的時候。指紋技術還是給予了官府很大的幫助。而在歷史上對於指紋最爲精確的妙用,莫過於近代時期寧夏的馬鴻逵。在1936年的時候,馬鴻逵擔任了寧夏省主席。

那時候他打算在省內推行居民身份證制度,但是府庫中又沒有錢製造芯片,給居民拍照也太貴了。於是就想出了一個辦法,就是按照居民的指紋來登基,在居民領證的時候,發證的保長要仔細的查看持證人的雙手。

自左手的小拇指一直看到右手的小拇指,按照指紋類別的方式一一記錄在案。比如說指紋是同心圓的記爲“O”,而指紋不是圓的則記爲“X”。這樣每個人都是十個數,大多都是“XOXOXOXOXO”這種。然後標記在身份證的指定欄目之中。

這樣子,不僅每個人包括文盲都可以迅速的完成登記,且其判斷的準確度也極高。查驗身份的時候,只要身份證上的符號和手指上的指紋相對應即可。10個符號,只要有一到兩個對不上,顯然就是假冒身份的了。

而一個人冒用他人身份證且指紋俱都能對上的可能性,千分之一都不到。也就是查驗身份的時候,那些官兵忙了一點。但是在那個沒有芯片,也沒有現在高科技指紋識別技術的時代,這種方式可謂是即爲巧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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