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張珂(化名)爆料,微商品牌極尚在朋友圈宣傳時涉嫌虛假宣傳,並宣傳“消炎、抑菌”等醫療作用,希望清揚君關注一下。

經查詢,極尚品牌官網是由濟南威思黛爾商貿有限公司(簡稱“極尚公司”)註冊備案的。據瞭解,極尚微商也正是極尚公司運營的。

企查查顯示:極尚公司成立於2019年5月29日,註冊資本100萬元,實繳資本0元。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馬豔美100%控股。

據極尚品牌官網介紹,極尚產品包含極尚品牌護膚品和極尚肽膠原蛋白果味飲品。清揚君在查詢過程中發現,正如網友所爆料,極尚產品在其官網的介紹涉嫌虛假宣傳。

1、極尚肽膠原蛋白果味飲料

該產品在介紹時宣傳:“滋潤美白、淡化色斑;修護皺紋、拒絕衰老;鎖定鈣質、柔潤骨骼;軟化毛髮、柔亮髮質”等功效。

而在極尚微商代理商的公衆號文章中,除了“抗衰美白”等作用,還有“增加免疫力、豐胸、調理內分泌、改善睡眠”等功效。

經查詢,該產品僅爲普通食品,並非保健品或藥品。而官網宣傳的“美白淡斑、拒絕衰老、柔潤骨骼”等功效均不屬於普通食品的作用範圍;極尚微商代理商宣傳的“增加免疫力、改善睡眠”屬於保健功效,“豐胸、調理內分泌”亦屬虛假宣傳。以上宣傳違反了《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三條、食品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第十三條、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不得宣傳保健功能,也不得藉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2、極尚安肌修護祛痘霜

該產品在介紹宣傳包括“抑菌、抗炎”等六大功效。

實際上,該產品僅爲普遍用途化妝品,備案編號:粵G妝網備字2019206656。根據《化妝品命名指南》中禁用語中第五項規定,下列詞語屬於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如抗菌;抑菌;除菌;滅菌;防菌;消炎;抗炎;活血;解毒;抗敏;防敏;脫敏;斑立淨;無斑;祛疤;生髮;毛髮再生;止脫;減肥;溶脂;吸脂;瘦身;瘦臉;瘦腿等。因此,“抗菌、消炎”均爲明令禁止用於化妝品宣傳的醫療用語。以上宣傳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四條、化妝品的廣告宣傳不得有下列內容:(一)化妝品名稱、製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虛假誇大的;(三)宣傳醫療作用的。

3、極尚沁透亮顏潔面乳

該產品在介紹時,通過產品成分宣傳暗示產品具有“祛炎、亮白、祛敏”等作用。

經查詢,該產品是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編號:粵G妝網備字2019206228。而亮白屬於美白類特殊用途化妝品纔可以宣傳的作用,該宣傳涉嫌超範圍宣傳和虛假宣傳;而“祛炎、祛敏”屬於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以上宣傳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條、生產特殊用途的化妝品,必須經國務院化妝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取得批准文號後方可生產。第十四條、化妝品的廣告宣傳不得有下列內容:(一)化妝品名稱、製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虛假誇大的;(二)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三)宣傳醫療作用的。

4、極尚玫肌煥採純露面膜

該產品在宣傳時稱“植萃+專利”,並以產品成分暗示該產品具有“對抗過敏、加速細胞更新”等作用。

而經非特備案平臺查詢該產品的外包裝,上面並無標識專利號和專利類型,該宣傳涉嫌宣傳虛假專利;而“對抗過敏”涉嫌宣傳醫療作用,“加速細胞更新”超出了化妝品的功能範圍。以上宣傳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二條 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同時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四條、化妝品的廣告宣傳不得有下列內容:(一)化妝品名稱、製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虛假誇大的;(二)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三)宣傳醫療作用的。

此外,極尚淨潤煥亮石墨烯面膜和極尚倍潤雪顏柔膚霜均宣傳“美白”作用,而實際上兩款產品也均爲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號分別爲粵G妝網備字2019205071、粵G妝網備字2020171597。該兩款產品也涉嫌超範圍宣傳和虛假宣傳,違反了相關規定。

極尚品牌在公司官網都敢如此虛假宣傳,其代理商在公衆號和朋友圈的宣傳可想而知。清揚君再次提醒廣大網友朋友們,普通類化妝品不具備也不得宣傳美白、祛斑等特殊功效,普通食品也不具有保健功效和醫療作用,在選擇購買相關產品時,一定不要盲目地聽信廣告!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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