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如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同意設置部分高速公路收費站的函

閩政辦函〔2020〕57號

省交通運輸廳:

你廳《關於我省部分高速公路項目設置收費站的請示》(閩交規〔2020〕85號)收悉。經省政府研究,函覆如下:

一、同意在寧東線沙埕灣跨海高速公路佳陽互通處(福鼎市佳陽鄉)設立福鼎東(佳陽)收費站、店下互通處(福鼎市店下鎮)設立福鼎巽城收費站

二、同意在莆炎高速公路尤溪中仙至建寧裏心段的閩湖互通處(尤溪縣坂面鎮)設立尤溪閩湖收費站、新陽互通處(尤溪縣新陽鎮)設立尤溪新陽收費站、奇韜互通處(大田縣奇韜鎮)設立大田奇韜收費站、廣平互通處(大田縣廣平鎮)設立大田廣平收費站、三明東互通處(三元區莘口鎮)設立三明東收費站、三明西互通處(三元區莘口鎮)設立三明西收費站、蓋洋互通處(明溪縣蓋洋鎮)設立明溪蓋洋收費站、楓溪互通處(明溪縣楓溪鄉)設立明溪楓溪收費站、泉上互通處(寧化縣泉上鎮)設立寧化泉上收費站、建寧南互通處(建寧縣均口鎮)設立建寧均口收費站、建寧西互通處(建寧縣溪口鎮)設立建寧西收費站

三、同意在福州繞城高速公路西北段飛石互通處(連江縣東湖鎮)設立連江北(東湖)收費站。

四、同意在莆永高速公路龍巖段坎市互通處(永定區坎市鎮)設立永定坎市收費站。

五、同意在福銀高速公路南平段塔前互通處(延平區塔前鎮)設立延平塔前收費站。

六、收費站建設標準應結合國家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的精神和有關加快推進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應用服務的要求考慮。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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