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新聞網朔州訊(通訊員 王少卿)2020年12月13日12時11分,陳某某駕駛牌號爲晉MA41**的重型自卸貨車,行駛至北四環大石線路口,被應縣交管大隊民警攔截,並當場查獲陳某某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違法行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決定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2020年12月13日12時18分,牌號爲陝AP82**的重型自卸貨車,行駛至北四環大石線路口,被應縣交管大隊民警攔截,並當場查獲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違法行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決定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2020年12月13日12時07分,馬某駕駛牌號爲陝AM62**的重型自卸貨車,行駛至清寧街大同南路路口,被應縣交管大隊民警攔截,並當場查獲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違法行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決定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2020年12月13日11時35分,鄭某駕駛牌號爲冀FK36**的重型自卸貨車,行駛至省道205線大石線61公里處,被應縣交管大隊民警攔截,並當場查獲其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決定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2020年12月13日11時27分,尤某某駕駛牌號爲陝AP88**的重型自卸貨車,行駛至省道205線大石線61公里處,被應縣交管大隊民警攔截,並當場查獲不安規定會車的違法行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決定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編輯:張瑞晶]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