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報訊 (記者張毅)爲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及時排查治理事故隱患,有效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切實解決安全檢查不認真、不嚴格、不規範等問題。日前,省政府安委會印發《山西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共8部分26條,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構建工作機制。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旨在督促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建立政府領導、部門監管、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社會組織及職工羣衆參與的工作機制。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對全省97個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及場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進行常態化全覆蓋監管。

細化責任分工。《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行業監管、行業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及村(居)民委員會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管職責。行業監管部門是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管的第一責任人;行業管理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履行相關職責。

規定方式頻次。黨政領導幹部按照省級每季度、市級每兩個月、縣級每月的要求,深入基層至少開展一次巡查指導;各級政府及其安委會每年至少組織兩次綜合督查;行業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在重點時段、重大節假日牽頭組織開展聯合檢查;行業監管部門依計劃開展監督檢查。

明確檢查內容。巡查指導突出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等重點內容;綜合督查區分下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明確了檢查重點;聯合檢查重點圍繞用地手續、項目覈准(備案)建設、竣工驗收相關情況等內容進行檢查;監督檢查圍繞監督檢查重點事項表規定的內容開展。同時,省級行業監管部門要結合本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制定重點危險因素和管控措施清單,以及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重點事項表。

規範隱患排查。省級行業監管部門負責制定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管實施細則,列出省、市、縣級部門監管的企業清單,確保全覆蓋。開展監督檢查必須對照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重點事項表,積極發揮專家作用,對標對錶重點查找系統性源頭性重大事故隱患。同時,對檢查記錄、問題移交也作出了規定。

跟蹤問題整改。行業監管部門按照“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掛牌督辦本行業領域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對需要協調多個部門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按照“誰檢查、誰發現、誰報告”的原則,報請當地政府進行掛牌督辦,並明確督促整改的責任部門。需多部門聯合整治的系統性源頭性重大事故隱患和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退出等問題,由行業管理部門提出具體建議措施,報請政府研究決定。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經整改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企業,由行業監管部門提請政府關閉。

強化責任追究。對發現的事故隱患,要依法採取責令限期整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措施。對同類事故隱患重複出現、屢查屢犯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從重處罰,並列入“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對重大事故隱患拒不整改,或蓄意隱瞞、造假逃避監管的,由行業監管部門或生產經營單位所在地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牽頭,參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進行調查處理,並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同時,對檢查人員、有關部門和有關政府的失職追責進行了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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