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辦公室12月29日下發通知,市城管委辦公室2020年6月8日出臺的《關於實施惠民舉措 助力經濟發展工作的通知》於2020年12月31日到期終止,2021年1月1日起,市區允許出店佔道經營的21條路段和區域全部恢復正常秩序。

據瞭解,自2020年6月8日起,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照方便羣衆、合理佈局、安全有序的原則,統籌考慮交通、市容、環境等因素,劃定轄區夜間惠民服務經營區域和路段,確定夜間經營時段,在助力經濟復甦,方便市民消費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期間,各城區、開發區嚴格落實“定區域、定時段、定類型、定標準、定措施、定責任”等“六定”管理要求,不得在規定時間和規定區域之外開展佔道經營活動;不得在店外進行食品製作、露天燒烤等加工作業;不得噪音擾民和污染環境;不得佔壓盲道和消防通道;不得損壞市政公用設施;不得佔用機動車道影響車輛通行。

眼下,臨近年終歲末,天氣逐漸寒冷,已不適合室外夜市經營,市城管執法委結合實際發佈上述通知。屆時,各城區、開發區將對本轄區內出店佔道、遊散攤販和馬路市場等問題進行專項整治,之前劃定的21條路段區域停止出店佔道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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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雲上襄陽

編輯:張曉慧

校對:賈燕麗

審覈:孫濱 汪璐 褚楠

出品:湖北日報襄陽分社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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