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办公室12月29日下发通知,市城管委办公室2020年6月8日出台的《关于实施惠民举措 助力经济发展工作的通知》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2021年1月1日起,市区允许出店占道经营的21条路段和区域全部恢复正常秩序。

据了解,自2020年6月8日起,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安全有序的原则,统筹考虑交通、市容、环境等因素,划定辖区夜间惠民服务经营区域和路段,确定夜间经营时段,在助力经济复苏,方便市民消费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期间,各城区、开发区严格落实“定区域、定时段、定类型、定标准、定措施、定责任”等“六定”管理要求,不得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区域之外开展占道经营活动;不得在店外进行食品制作、露天烧烤等加工作业;不得噪音扰民和污染环境;不得占压盲道和消防通道;不得损坏市政公用设施;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影响车辆通行。

眼下,临近年终岁末,天气逐渐寒冷,已不适合室外夜市经营,市城管执法委结合实际发布上述通知。届时,各城区、开发区将对本辖区内出店占道、游散摊贩和马路市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之前划定的21条路段区域停止出店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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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襄阳

编辑:张晓慧

校对:贾燕丽

审核:孙滨 汪璐 褚楠

出品:湖北日报襄阳分社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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