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騰付通11宗違法遭央行罰沒614萬 爲騰邦國際子公司

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4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12月31日報送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公示表(2020年第55期)。行政處罰決定書(深人銀罰〔2020〕33號)顯示,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爲: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3.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4.允許外包服務機構以特約商戶名義入網並接收其發送的銀行卡交易信息;5.未按真實交易場景、準確標識並完整發送、保存交易信息,確保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6.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收單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7.違規向不符合條件的特約商戶提供“T+0”結算服務;8.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客戶實名制管理制度;9.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特約商戶檢查制度;10.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支付賬戶限額管理制度;11.未按規定辦理相關變更事項。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決定對其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966877.44元(96.69萬元),並處罰款人民幣5176877.44元(517.69萬元),合計罰沒人民幣6143754.88元(614.38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深人銀罰〔2020〕40號)顯示,劉京霖(時任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內控合規部負責人)對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下列違法違規行爲負有直接責任: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決定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18萬元。 

據天眼查APP顯示,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騰付通)是一家第三方支付清算以及金融增值服務商。公司通過整合銀行金融服務通道,搭建綜合性金融服務平臺,爲用戶提供機票預訂、生活繳費、轉付款以及遊戲點卡充值等各類服務。隸屬於深圳市騰邦集團。騰付通爲騰邦國際商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騰邦國際 300178.SZ)全資子公司。 

騰付通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已於2016年12月22日成功續牌,是擁有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和銀行卡收單業務許可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將在2021年12月21日到期。 

騰邦國際官網顯示,騰邦國際商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商業服務第一股(股票代碼:300178)。騰邦國際積極轉型升級,將公司主營業務定位於“科技×渠道×服務”爲依託的新型商業服務能力。 騰邦現有的GSS系統、財務結算系統、管理駕駛艙等,能夠快速複製和輸出,賦能產業鏈上相關企業,達到有效節省企業商旅費用,科學提升企業商旅管理,提供專業可靠的服務保障的目的。 

以下爲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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