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丨魏蔚

來源:北京商報

創立12年的蝦米音樂沒逃過關停的命運。按照1月5日的聲明,蝦米音樂播放器業務將於2021年2月5日正式停止服務。3月5日0點後除網頁端音螺平臺音樂人(即原“數字音樂場景”業務)授權服務維持運營外,其他運營均停止。也就是說,蝦米音樂放棄了toC業務,但還會繼續toB服務。

北京商報記者登錄音螺發現,音螺是基於蝦米音樂的版權曲庫能力,實現音樂內容管理、分發的平臺。音螺的音樂內容將有機會在淘寶、支付寶、阿里雲等平臺曝光。從品牌調性看,曾以原創音樂人爲賣點的蝦米音樂轉向版權分發,符合商業邏輯,但toC業務本是流媒體平臺吸引音樂人的招牌,播放器業務關停會否引發音樂人出走,還不得而知。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關停不單因受困版權

蝦米音樂公衆號發佈關停聲明後不久,閱讀量已經破10萬,“蝦米音樂2月5日關停”的話題也衝進了微博熱搜榜前五,評論區一片嘆息。

按照聲明,蝦米音樂將分三個階段調整業務,每個階段相隔一個月。

2021年1月5日0點後,蝦米音樂停止賬號註冊、會員充值、蝦幣充值、專輯購買等服務,開啓用戶個人資料與資產處理通道。2021年2月5日0點後,蝦米音樂停止歌曲試聽、下載、評論等所有音樂內容消費場景,停止個人資料導出或下載,僅保留賬號資產處理、網頁端音樂人提現服務。2021年3月5日0點後,蝦米音樂除網頁端音螺平臺音樂人授權服務維持運營外,其他運營均停止,關閉服務器,屆時及以後將無法登錄。

回顧產品上線的12年,蝦米音樂在聲明中直言,“不可迴避的是,我們在發展過程中曾錯失了一些關鍵機會。在音樂版權內容的獲取上,沒能很好地滿足用戶多元化的音樂需求,這也是我們最大的遺憾”。

在總結蝦米音樂關停的原因時,版權也是業內人士強調的一點。易觀分析師於豔娣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騰訊音樂網易都在發展自有版權佈局以及扶持原創音樂人,但蝦米在這兩方面都沒有明確的規劃”。

從第三方數據看,版權缺失直接影響了蝦米音樂的競爭力。艾瑞最新披露的2020年11月月度獨立設備數顯示,行業前四名依次是酷狗音樂、QQ音樂、酷我音樂、網易雲音樂,獨立設備數分別是3.28億、3.07億、1.88億、1.62億。蝦米音樂雖也在前五,但月度設備數3723萬,且是當月唯一環比下降的平臺。

其實,版權只是蝦米音樂關停的因素之一。

文淵智庫創始人王超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蝦米本來就不是以版權著稱的小衆音樂平臺,關停還是跟阿里在文娛方面的失敗有關係的,大文娛策略的失敗,優酷、阿里電影以及音樂板塊都是受累者,找宋柯和高曉松來執掌音樂,更像是阿里創始人馬雲個人朋友圈玩票”。

成也阿里敗也阿里

2006年創立,2013年被收購,阿里是蝦米音樂發展歷程中繞不開的話題。拿下蝦米音樂後,阿里曾多次調整音樂業務,釋放出對音樂的重視,比如將蝦米音樂和天天動聽組建成阿里音樂,在2015年成立阿里音樂集團。

那也是蝦米音樂的高光時刻。2014年,蝦米音樂啓動尋光計劃,並推出蝦米音樂人合集《尋光集》。2016年,蝦米音樂獨家發售了張藝興個人迷你專輯《LOSE CONTROL》,並在2017年和2018年,繼續扶持原創音樂人。

可到了2019年,也就是阿里收購蝦米音樂的第六年,阿里的態度變得微妙。當年,蝦米音樂從阿里大文娛剝離,轉到阿里創新業務事業羣,三個月後,阿里和雲峯基金向網易雲音樂注資7億美元。

在多個業內人士的解讀中,阿里投資網易雲音樂,都是蝦米音樂邊緣化的象徵。“阿里投網易雲音樂之後,潛臺詞是已經放棄蝦米了,只不過百足之蟲死而不僵,蝦米音樂今天才關閉”,王超直言。

於豔娣也談到了阿里,她認爲蝦米音樂關停的重要原因是無法盈利,“阿里收購蝦米後,通過各類活動贈送蝦米會員,導致蝦米平臺盈利模式受損,無法進行多方盈利。而且QQ音樂、網易雲音樂通過運營,都爲自己建立了文化屬性,突出了差異化,但蝦米音樂在用戶運營上一直沒有大動作,無法獲得某一類羣體,壯大用戶羣”。

也是從阿里投資網易雲音樂之後,蝦米音樂對音樂授權等toB服務開始重視,代表事件包括蝦米音樂與太合音樂集團達成數字音樂內容合作,在音樂版權、IOT智能設備、在線K歌等領域嘗試數字音樂內容合作新模式,還與數字音樂分銷商Believe Digital達成700萬首歌曲的版權合作協議。

放棄toC業務轉向toB服務

這種授權、分發服務也成了蝦米音樂保留的一個業務板塊:音螺。

北京商報記者從阿里創新業務事業羣相關人士處瞭解到,“蝦米音樂今天剛剛上線了音螺。音螺是實現音樂內容管理、分發的專業平臺,致力於幫助音樂人和廠牌拓展更多音樂使用渠道”。

根據音螺官網介紹,音螺現已與數十家頂級商業平臺實現音樂內容分發合作,不僅可以使音樂作品一次性獲得更大曝光,還能根據用量進行合理結算。音樂場景覆蓋包括線上視聽、線下空間、車載系統、智能終端等。

在“頂級平臺曝光合作機會”板塊,音螺羅列了淘寶、支付寶、阿里雲等12個阿里系平臺。截至北京商報記者發稿,阿里創新業務事業羣相關人士未介紹阿里系之外的合作平臺。

以天貓精靈直播爲例,音螺提供的曝光機會包括開屏、App音樂頁、App焦點圖等。

不過,天貓精靈相關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蝦米音樂不是天貓精靈唯一的內容提供方,天貓精靈有第三方的音樂版權,也有自建的音樂版權,自建就是我們和唱片公司直接籤合同,第三方是我們引進有版權的音樂平臺,轉授權版”。

從可提供的服務來看,音螺和VFINE類似,騰訊和網易在音樂內容分發上也有佈局。

對於蝦米音樂轉型toB業務,第三方人士則有不同的觀點。於豔娣認爲“音螺是toB業務,蝦米音樂播放器是toC業務,業務模式、面向的羣體都不一樣,關閉toC業務反而可以爲音螺帶來更多話題”。

王超則表示,“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連音樂播放器都沒有了,內容分發從何談起”?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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