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的方法有很多种,但不会游泳是硬伤,能救就尽自己最大力,救不了也绝不去逞强,谁都有家人孩子父母,没必要做无价值牺牲,如果民警救人牺牲,单位负责抚恤,又是谁之痛。对面跳水的花季少女,而不会游泳的安徽民警,当时内心该是多么的无奈。

首先,履行作为义务应当以拥有作为能力为前提。如果涉事民警真的不会游泳,那就是客观上不具有作为可能性,主观上没有期待可能性,其不下水救助的行为在个人层面并无不当。

前不久四川有一个年仅31岁的民警在不会游泳的情况下奋不顾身跳入湍急的嘉陵江救人,最后很不幸,那位民警牺牲了,评论几乎都是对民警的惋惜,对英雄的敬佩,对自杀者连累他人的抨击,差不多的说辞就是警察也有命,也是普通人,一定要在保护好自己前提下向他人施救。同样的情况,不同的做法,这一次民警辅警也是不会游泳,所以保护自己生命为重,没有去对死者施救。

为什么更多人去抨击警察了呢?除开警察这个职业,他们也有家庭,有自己的生命,是一个家庭的父亲,儿子,丈夫,顶梁柱。警察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人民盲目做无谓牺牲,为什么非要人牺牲了才会去歌颂,去赞扬这是个好警察,这是值得学习的榜样。

但是,这对警察公平吗?目前网友太多太偏激了,要么一昧的去抨击,批判,要么就是一昧地夸耀,赞扬。每件事情发生是有多种因素,出事了不是去指责哪一方,是要去想怎么以后杜绝这种问题。

就这件事来说,第一,十几岁的青少年自杀真的很多就是冲动为之,或者是一时想不开,这跟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甚至是成长历程。特别是家庭,17岁的小妹妹,正是青春花季,女孩子最美的时刻,真的挺惋惜的,也不知道这个小妹妹经历了怎么样的遭遇,但如果周围环境,亲人朋友及时发现情况不对,加以疏导,她肯定也跟更多同龄人一样,在书卷上用笔奋斗着未来。

第二,民警和辅警没有救回来,也真就不能全怪他们吧,律师说警察有法律上的义务救人,这没错,可什么事都要量力而行,警察也确实劝阻了死者,但劝阻内容不得知,女孩子猝不及防的跳水,也许警察当时也懵了。而且,从视频来看,小姑娘跳水后并没有挣扎,她应该当时挺绝望的,所以民警辅警的劝阻对她根本就没有用。姑娘跳水后,后面又有一对警察赶来,手拉手组成人链,试图营救女孩,就是没有做到为人民牺牲,也不至于被一些网友口诛笔伐。

第三,换成另外一种结果,像四川牺牲的那位民警一样,最后人没救上来,民警也牺牲了,然后网络又是另外一种风气,这才是人民的好警察,这又是谁的丈夫儿子,警察也是人,不要做无谓的牺牲,要保护好自己。又是对死者的口诛笔伐,自杀不要拉人垫背。

总之,大多数人很双标,不会水的人,面对平静的水面,内心真的会有深深的恐惧感。民警也是普通老百姓,让一个或者几个不会游泳的“旱鸭子”下去救人,结果难道很难想象吗?

讲究死者为大,对小姑娘表示哀悼惋惜,希望在宁外一个地方能开开心心。而被停职的民警辅警,也对他们的幸表示同情,处罚肯定是没跑了,希望那些真正想当警察,把警察当信仰,崇尚热爱警察的人不要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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