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政治上主張革新而與韓愈保守派對立的,可以柳宗元、劉禹錫等的思想爲代表。

柳宗元(公元773-819年),字子厚,河東(今山西永濟縣)人。他的文章很好,與韓愈齊名。在政治上支持當時主張革新的王叔文派。王叔文執政之後,柳宗元和他們一道革除弊政,蠲免民間各種債務,罷免一切額外的進奉錢,廢除種種苛擾,這一切措施,自是反映了當時人民的若干意願。後因王叔文受到保守派的攻擊,柳宗元也被貶謫遠方,鬱郁不得志,結果死於柳州貶所。世稱柳柳州。著作有《柳河東集》。

▲唐宋八大家之一柳宗元

柳宗元的世界觀是唯物主義的。他在《非國語》和《天說》等文中指出:宇宙是由混沌的元氣所構成,並沒有神的主宰。他把天比喻作大果蓏,把元氣比喻作大癰痔,把陰陽比喻作大草木。他認爲天地、元氣、陰陽都是物質,它們沒有意志,不能“賞功而罰禍”。他認爲世界萬事萬物“功者自功,禍者自禍”,如果希望天賞功罰禍,呼天、怨天、望天憐憫,這都是荒謬的事情。這對韓愈以天爲有意志而呼天、怨天是個有力的駁斥。他還同意劉禹錫的觀點,認爲一切雷霆霜雪等自然現象都不過是氣的變化,不足爲怪。他提出“順人順道”的命題,認爲人類社會的規律與自然規律不同,一切政治措施應該順應人事,順應社會發展的要求,而不應固執自然規律。

柳宗元在政治上反對貴族、閹宦和官僚大地主的特權。主張用人只問是否賢明,而不應計較貴賤親疏。這個論點正反映了當時地主階級中的政治革新集團爭取政治待遇平等的要求。

▲平等對待

柳宗元的政治主張具體表現在他的《封建論》裏。他認爲人類始初是沒有文化的,人既不能搏噬,也沒有羽毛以自保,必須依靠別的器物以爲用,這就不能不時常引起爭端。起了爭端就必須有一些聰明智慧的人來分斷曲直,這些人就逐漸成爲首領。如果理曲的人“告之以直而不改”,不聽從首領的分斷,就必定要施以刑罰,由此君長刑政的制度便產生了。於是這班人就“聚而爲羣”-聚集成爲原始的部落。但羣與羣間又有爭執,而且“其爭必大”,爭執大了,就有軍事、道德等觀念產生,於是又有優秀的人物出來,使爲“衆羣之長”,而各羣人都要聽從他的命令。

這樣一層一層聽命於更高一級的首領,於是諸侯、方伯、連帥之類相繼出現,而最高一層則統一於天子。“封建”制度從而形成。柳宗元這個見解是有積極意義的。因爲它打擊了君權神授說,也就是批判了從殷、周以至董仲舒所宣揚的天命思想,同時也糾正了王充相信符瑞的錯誤。柳宗元還設想國家是由人民自下而上地推選君長而逐步形成的,而統治者之所以獲得較高的地位,是由於人民發生糾紛時,需要他們來分斷曲直。

▲唐朝皇帝和妃子

這和韓愈的無條件尊君理論不同,他是要求君主能夠爲人民辦事,這種論點,是爲他主張革新政治的目的服務的,在當時有一定積極意義。但我們也要指出,柳宗元在這裏不敢接觸到階級社會中統治者對人民的剝削和壓迫,這是由於他的階級偏見,不可能真正理解社會發展的規律,因而不能正確回答國家的起源問題。柳宗元還在《封建論》裏指出,封建制度的創立,並非出於聖人的意願,而是由於社會的發展-大勢所趨的結果。基此,他認爲後來的郡縣中央集權制比封建制遠遠優勝。

因爲封建制的弊處是父傳子,繼世相傳;在上者未必賢,在下者未必不肖,於是“聖人之理”就亂了。他說,在封建制下,即使人君願意做些有利於人民的事,可是下面又有士大夫,他們世食祿邑,各自成爲一個小王國,妨礙着劃一的統治。這就即使有聖賢生於當世,“亦無以立足於天下”了。但是,柳宗元畢竟是儒家學說的擁護者,所以他並不主張對封建社會(指社會性質)實行根本的革命。至於佛道教義,他除了反對坐食浪費的一面外,也並不完全反對。相反,由於他被長期貶遠方,過着很不得意的生活,也就不免要或多或少受到佛家思想的感染,從而使他的思想具有儒道佛三教合一的折衷主義的色彩。

▲《東宮》太子李承鄞劇照

劉禹錫(公元772-842年),字夢得,彭城(今江蘇徐州)人,官至太子賓客,故又稱他爲劉賓客。他在政治思想上也和王叔文、柳宗元一樣,是當時的革新派。元和初,王叔文等被保守派打擊,劉禹錫也被貶遠方。他是唐代有名的文學家和思想家。著作有《劉賓客集》,其中以《天論》三篇爲其哲學思想的代表作。

劉禹錫的“天論”觀點與柳宗元的“天說”完全一致,不過更爲具體、詳細和有系統,從而使他們共信的無神論思想更加完整。《天論》反對那種認爲天有意志、能作禍福的神學,獨創地提出了“天人交相勝”的學說,反覆論證人類社會的規律不同於自然界的規律(見《劉賓客集》卷12《天論》)。劉禹錫在《天論》中說,天是“有形之大者”,而人是“動物之尤者”。即是說,天是有形的物質,而人則是物質當中的動物,並且是動物當中最優秀的。他認爲天是有形有色的,周天之數是可以測度的,晝夜的運行是有徵候的。總之,天是有規律地運動着的物質。

他更推論說,物質表現爲萬事萬物,它們有規律地各自運動發展着,互相發生關係而“交相勝”。這就表明,劉禹錫的唯物主義世界觀中還包含着一些辯證法的因素。劉禹錫指出,自然一天的運動規律和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是不相同的:“天之能”,人未必能;“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強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即是說,自然規律是自然界的各種事物的自然發生、變化、發展,它的作用是強弱。所謂強弱包含兩個意思:一個是事物的發展由弱而強,再由強而弱的過程;另一個是強的戰勝弱的。

▲唐代文學家劉禹錫

至於人類社會則不同於天,它的規律通過人的主觀努力表現爲各種制度的產生和變化發展。這也包含兩個意思:一是指人們通過勞動來利用自然規律;一是指人們創造種種法制來維持社會秩序,而兩者都有是非標準。劉禹錫認爲這個是非標準就是“公”。即是說,凡符合人類全體利益的就是“是”,反之,就是“非”。這反映了當時地主階級中的政治革新集團要求政治地位的平等,反對大貴族地主、閹宦、官僚的特權的意識。

當然,劉禹錫還不可能理解在封建社會里不可能有真正的“公”,也不會有超階級的符合全體人類的利益,但從他反對當時大貴族地主、閹宦、官僚的特權這一角度來看,他能提出這個論點卻是進步的。劉禹錫還肯定天是不能干預人事的,禍福都是由人自取,與天無關。當法制完密,執行得好的時候,就是非明,這時天的規律對人不起作用,強凌弱的事情不會發生,賢者必定顯榮,不肖者必受戮辱,故人們相信自己而不相信天命。這是人勝天。如果法制稍爲鬆弛,則是非混淆,自然和人類社會的規律都起作用,互相起伏,故受賞的人不一定都是善的,受罰的人不一定都是惡的。

這時人們有時覺得道理可靠,是非有標準;有時又不得不表示懷疑,從而認爲“福或可以詐取,而禍或可以苟免”。這時候,人類社會的規律受到限制,覺得自己的行動受到天的規律所支配,把自然規律理解爲上帝意志的天命,天命和迷信思想從而產生。這是天人蔘半。及至“法大弛”的時候,則“是非易位”,受賞的都是奸佞,受罰的都是正直的人。

▲接受賄賂的官員

這時候,天命和迷信思想就佔主要的地位了。這是天勝人。劉禹錫所理解的是非善惡,雖然仍然以封建社會的是非善惡爲標準,這是時代的侷限,但他從此指出天命和迷信的思想起源於社會政治制度的腐敗,這是深刻的見解。由此,劉禹錫得出結論道:自然規律與人類社會的治亂沒有關係,但人卻有制服自然的能力。因爲人是動物中智慧的最高者,故能戰勝自然。只有綱紀敗壞的時候,人才會爲天所勝;只有暴君專政的時候,人們纔會相信天命。這是對當時封建統治者極深刻的諷刺。

劉禹錫所說的法制和綱紀,當然指的是封建社會的種種制度,他並沒有要求根本變革封建社會秩序,只是在這基礎上要求革新一革掉一些積弊。因此,他對人類社會規律的理解還是唯心主義的,並沒有也不可能看到天命和迷信思想產生的社會經濟的和階級的根源。同時,唐代還沒有發展到封建社會崩潰的階段,劉禹錫也不可能想象在封建社會崩潰以後會出現一個什麼樣的社會,所以他很率直地認爲封建社會的“綱紀或壞”,就會“復歸其始”而使社會倒退,這當然也是錯誤的想法。

▲唐朝盛世

然而,劉禹錫的“天論”,總的來說,不僅在唐代最爲突出,而且在我國唯物主義無神論史上也佔有一定的地位。柳宗元、劉禹錫的“天說”和“天論”,都是爲了駁斥韓愈關於天的唯心主義觀點而發的,他們之間對於天的爭論,開導了宋以後唯物主義者和唯心主義者對於宇宙觀作深一步的探討。

結語

柳宗元、劉禹錫的唯物主義思想與荀子的“天論”是有密切關聯的,是荀子的唯物主義的“天論”思想之進一步發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