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說大數據時代已經來臨,當我們還沒有認知和感知的時候,大數據時代伴隨着互聯網的發展已經進入了我們的生活。我們的數據正成爲一些企業豐富的資源,並進一步將資源商業化,從而改變和顛覆我們的生活。

第一大看點,大數據極大地便利了我們的生活,但同時也出現了大量的大數據殺熟現象,從而成爲一些企業賺取保利潤工具

大數據確實便利了我們的生活,併成爲我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如果說現在的社會與以前的社會有什麼不同,最大的不同是可以足不出戶就可以辦到很多事情,更重要的是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APP時代,通過各種APP已經成功地將我們的生活APP化了,你可以打開自己的手機看看,你下載了多少種APP?如果你離開這些APP,你的生活會怎樣?

目前我們的生活每天都在使用各種APP,銀行APP存款、理財甚至投資和購買黃金;餐飲APP可以下單點餐、送餐;各種購物APP已經成爲一些剁手黨們的日常生活一部分;以及買票APP、買菜APP、打車APP等等,只有你想不到,就沒有APP做不到的。

更重要的是各種APP通過大數據還能特別對我們“精準營銷、精準推送”,根據你的偏好、習性、性別、身高、年齡、購買歷史和遊覽歷史等,各種APP已經爲你量身定做而且還能不斷學習、優化的服務方案。

你想喫什麼口味的飯菜、你想要買什麼樣的產品、你喜歡什麼樣的視頻、你喜歡哪一類的服裝、你偏好哪一類的飾品、你經常去哪裏就餐和購物、你閱讀哪一類的新聞、你使用什麼品牌的手機、你購物的頻次和喜歡去的店鋪,總之,各種app早已經準備好相關推薦的商品和服務,各種同類的商品和服務將源源不斷地進入你的視野,驚喜嗎?人性嗎?開心嗎?是不是有些許的感動?

但是且慢,如果僅僅是上面的局面,我們真的應該感謝這些APP的服務,雖然大數據給商家帶來很大的便利,但同時畢竟也給我們的生活提供了便利,讓商家更舒服的賺錢的同時,也可以讓我們更開心地消費,這不是皆大歡喜嗎?

但是一些商家卻超過了大數據的合理使用界限,在精準營銷、精準推送”的同時實施了“精準的殺熟”,而且這種現象還有越來越嚴重的態勢:

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的美團會員被“割韭菜事件”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事例:

原因是2020年12月14日,名稱爲“漂移神父”在自媒體發表文章《我被美團會員割了韭菜》,說在美團外賣APP中的同一家店、同一時間下單,配送到同一位置,會員的配送費是6元,而非會員的配送費則是2元。投訴後客服主管表示賠償十元紅包。一石激起千層浪,文章迅速超過10萬+閱讀量,更是在12月17日登上熱搜。

上海趙女士則投訴稱,她一直用美團外賣在同一家店鋪點餐並開通了美團外賣的會員,但是開通會員後發現,同樣情形下,平臺的配送費從5元變成了8元。

老用戶的消費價格比新用戶的高,而會員價格比非會員價格高,這種美團的“殺熟”體現的肆無忌憚。據自媒體報道,美團的會員滿減優惠比非會員的滿減優惠更少,會員的滿減優惠爲滿30-2、滿50-3、滿70-4,非會員的滿減優惠則是滿30-3、滿50-5和滿70-7。是不是匪夷所思的智商稅行爲?

有媒體記者用不同賬號登錄美團,一個賬號的註冊時間較短,酒店會員等級“普通會員”;另一個酒店會員等級爲“黃金會員”。同一天入住相同酒店,部分房型存在價格倒掛的情況,金卡會員表面上享受9.5折優惠,但實際對比後優惠後的黃金會員價格居然比沒有享受優惠的普通會員價格還要高。

實際上僅僅問題出現在美團嗎?現實生活中被大數據殺熟的現象比比皆是:

有媒體報道,滴滴打車被多人曝光定價因人而異,老用戶比新用戶的價格更高,更匪夷所思的是不同的手機價格也不一樣,使用蘋果手機的用戶所看到的價格也比安卓手機的用戶更高。

還有人爆料,有網友在天貓超市購買牛奶一段時間後發現自己賬戶牛奶價格比家人賬戶貴了約6塊錢。

有人在大衆點評上買的電影票價格比電影院前臺票價還貴30%,比電影院微信公衆號報價貴50%。

有網友爆料稱,自己的賬號在京東購買某店家廚房集成吊頂燈,價格是69一隻,再次購買的時候標價399,而換一個ID價格就還是69元。

美團對用戶大數據殺熟被推上風口浪尖,但同時大數據殺熟已經成爲一種現象,這是我們應該警惕的。

第二大看點,中國消費者協會針對大數據存在的問題明確提出“四個反對”,大數據殺熟成爲重點

大數據殺熟不僅僅是幾元錢的問題,更是一種對正常消費秩序的破壞,還是對消費者權利的一種赤裸裸的損害。

2021年1月7日,中國消費者協召開“網絡消費領域算法規制與消費者保護座談會”,對於大數據殺熟現象明確提出“四個反對”:

反對平臺僅以所謂“精準”推薦代替公共選項,利用消費者信息佔有不足,實施片面誘導,從中漁利;這裏主要針對的是一些殺熟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進行硬性推薦。

反對平臺利用消費者個人數據畫像,採取算法應用,鎖定特殊消費羣體,實施價格歧視、價格混淆等銷售策略;這個就是典型的大數據殺熟的價格歧視,即會員價格高於非會員、常客戶價格高於初次客戶。

反對平臺利用技術手段,欺騙、隱瞞真實情況,欺凌消費者,或者實施不正當競爭;這是指的平臺對消費者提供虛假貨源、虛高價格甚至資源歧視。

反對平臺利用人性弱點,扭曲消費者特別是未成年人的價值取向和道德觀念。特別是一些誘導高消費、過度消費的行爲。

特別是平臺根據消費者的購買記錄、瀏覽記錄與愛好習慣所作的“精準推送”,如果平臺是根據消費者本身的點擊、瀏覽和在平臺內的購買記錄作有限度的產品推薦,我們當然可以認爲這是一種精準營銷的策略,更是一種大衆服務的策略。而如果信息蒐集過度、更至涉及更嚴重的對用戶信息的濫用和非法收集,以及過度推送、誘導性推送、價格歧視性推送,則就嚴重地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大數據殺熟雖然是自2018年纔開始的網絡熱詞,但大數據殺熟的行爲和現象絕對不會是從2018年纔開始,不過是從2018年開始隨着各種大數據殺熟現象的曝光引起了大衆的重視和極大的反感,中消協列舉了四個具體表現,這四種具體表現也許並不全面但卻反映了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殺熟現象:

一是對新老用戶制定不同價格,會員用戶反而比普通用戶價格更貴;就是前面說的黃金會員價格雖然經過打折仍然高於普通會員的價格。

二是對不同地區的消費者制定不同價格;這不知道應該算是精準營銷還是精準欺詐?

三是多次瀏覽頁面的用戶可能面臨價格上漲;無論是訂單熟、還是頁面熟,都是照切不誤。

四是利用繁複促銷規則和算法,實行價格混淆設置,吸引計算真實價格困難的消費者。利用消費者對價格的不熟悉、或者利用消費者對價格的忽略以及濫用消費者對平臺的信任,賺取不義之財。

第三大看點,誰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應該讓坑害廣大消費者的行爲付出更大的代價

最近有一句流行語特別對大數據殺熟比較貼切: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同樣的道理是,互聯網各種平臺和APP的大數據殺熟也不是法外之地,而應該裝進法律和法規的籠子裏,對侵犯消費者行爲進行“零容忍”。

對於一些平臺發生的大數據“殺熟”現象,國家已經出臺了第一個規定的條款,明確在線旅遊平臺“殺熟”不再是法外之地,對於違反規定的將加大處罰。

在2020年11月市場監管總局就發佈的《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表明我國的各平臺將納入監管的範圍並進行日趨嚴格的監管。

2020年11月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央網信辦和國家稅務總局三部門聯合召開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對百度、騰訊、阿里巴巴、京東、字節跳動、快手、滴滴、微博、拼多多、美團、餓了麼等27 家主要互聯網平臺企業進行了吹風和約談。

2020年11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反壟斷指南》,對不公平價格行爲、限定交易、大數據殺熟、不合理搭售等情況進行了明確界定。

2020年11月10日,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三部門聯合召開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明確指出平臺不是反壟斷的法外之地,更不是孕育不正當競爭的溫牀。

2020年12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反壟斷法》第48條、49條對阿里巴巴、閱文集團、豐巢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頂格處罰。

互聯網平臺和各種APP濫用用戶數據,並據此數據實施價格歧視,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嚴重侵害;如果這些數據涉嫌非法收集數據或大數據殺熟屬實,更可能會涉及不正當競爭,並可能會構成違法。

由於大數據“殺熟”往往信息不對稱,且較爲隱蔽,讓消費者難以事先發現,事後取證也存在不少困難,因此,僅僅依靠消費者警惕效果有限,指望平臺自發自律也是緣木求魚、捨本求末。只有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監管部門更有力的監管措施、以及更嚴厲的懲罰和處罰措施,才能真正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大數據時代,本來應該成爲更便利大衆、服務大衆的方式和手段,不應該也不允許成爲一些不法商家殺熟的工具。但是誰沒被殺過熟呢?你又被哪些軟件殺過熟呢?(麒鑑)圖片來自網絡,相關內容參考光明網和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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