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短期健康險面臨強監管 網紅百萬醫療險迎規範整頓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黃蕾)上海證券報記者獲悉,一年前徵求過意見的《關於規範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日前終於出爐。

《通知》所規範的短期健康險是指,保險公司向個人銷售的保險期間爲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險產品。

《通知》的出臺,意味着“網紅”百萬醫療險將迎來規範整頓。憑藉保費低、保額高、線上購買便捷等特點,以百萬醫療險爲主的一年期及以下的短期健康險一經推出,便迅速受到消費者追捧。但其中套路也不少,比如,有保險公司想方設法在短期健康險產品條款、宣傳材料中使用“連續投保”等易與長期健康險混淆的詞句。

根據《通知》要求,保險公司開發設計的短期健康險產品,應當以提升人民羣衆的健康保障水平,滿足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保障需求爲目標,不斷擴大健康保障與健康管理服務的覆蓋面。

保險公司開發的短期健康險產品應當在保險條款中對保險期間、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理賠條件、退保約定,以及保費交納方式、等待期設置,保險金額、免賠額、賠付比例等產品關鍵信息進行清晰、明確、無歧義的表述。

保險公司開發的短期健康險產品中包含續保責任的,應當在保險條款中明確表述爲“不保證續保”條款。不保證續保條款中至少應當包含以下表述:本產品保險期間爲一年(或不超過一年)。保險期間屆滿,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險公司申請投保本產品,並經保險人同意,交納保險費,獲得新的保險合同。

保險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險產品條款、宣傳材料中使用“自動續保”“承諾續保”“終身限額”等易與長期健康險混淆的詞句。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應當科學合理確定短期健康險產品價格。產品定價所使用的各項精算假設應當以經驗數據爲基礎,不得隨意約定或與經營實際出現較大偏差。保險公司可以根據不同風險因素確定差異化的產品費率,並嚴格按照審批或者備案的產品費率銷售短期個人健康險產品。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醫療費用實際發生水平、理賠經驗數據等因素,合理確定短期健康險產品的費率、免賠額、賠付比例和保險金額等。保險公司不得設定嚴重背離理賠經驗數據基礎的、虛高的保險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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