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元盛世是唐朝的巔峯時代,也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最爲繁榮的時期。治理這個時期的帝王將相都名垂青史,其中唐玄宗李隆基的宰相姚崇、宋璟便被認爲是成就開元盛世的最大功臣。因此姚崇和宋璟也被並列如唐朝四大名相之中,與唐太宗年間的房玄齡和杜如晦並稱。可是與幾乎貫穿整個開元年間的宋璟相比,姚崇在朝廷爲相的時間卻非常短暫。從先天政變結束,李隆基召姚崇入朝爲相開始,到姚崇罷相,推薦宋璟接替,這期間只有四年左右的執政時期。那麼問題來了,姚崇被評價爲開元盛世的大功臣,爲什麼只當了四年宰相呢?

從執政時間的長短看,姚崇的確比不上與他齊名的宋璟。宋璟在開元年間當了近二十年宰相,幾乎貫穿整個開元時代,對唐朝的興盛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姚崇雖然名氣很大,但在執政時間的長短和政績來看,是遠不如宋璟的。僅僅四年的宰相任期,也不足以讓姚崇做出太多的政績,所以我們在史書上看到姚崇最爲著名的政績便是開元四年抗蝗災的事情。如果只是從這件事情上看,姚崇的功績遠遠不如宋璟,也沒有辦法和宋璟並稱。可是史書上向來把兩人並列對比,被認爲是唐朝名臣的典範,這就讓人感到疑惑了。

以常理而論,姚崇和宋璟並列,其能力是絲毫不差的。在他執政的四年期間,也體現出他在政治上有着極高的素養,對於這樣的大臣繼續執政下去纔是唐玄宗李隆基的最佳選擇。可是李隆基並沒有讓姚崇繼續當宰相,他雖然給姚崇加封了太子少保的高官,卻將其罷相,改任宋璟爲宰相。從史書的記載來看,姚崇被罷相的原因似乎是受到了李隆基的猜忌,自己也因爲兒子和部下受賄罪名被牽連,所以被迫辭去宰相的職位。可這種說法有個漏洞,姚崇被罷相後地位不減反增,他推薦的宋璟出任宰相近二十年,這與李隆基猜忌姚崇的說法不符。

如果說姚崇被自己的兒子和部下的索賄案牽連,實際上這也是說不通的。姚崇在唐朝是以清廉著名,他在京城長安連房子都沒有,長期藉助在罔極寺中。後來由於瘧疾臥牀不起,李隆基才下令強迫他搬入接待外國使臣的四方館居住。可以說在當宰相期間,姚崇是非常清貧的,這在當時是不可想象的。

作爲一國之宰相,而且是唐朝這種世界帝國,還在國際大都市的長安,姚崇清貧的生活狀態完全與他的身份不符。姚崇的兒子姚彝、姚異的確因索賄遭到非議,他的部下趙誨也因索賄流放嶺南,但這些案子與姚崇並無直接聯繫。李隆基雖然對此並不高興,但也沒追究姚崇過失,事後反而多加賞賜和安慰。

因此從實際情況看,李隆基因猜忌而將姚崇罷相的說法是沒有任何依據的。姚崇也沒有受到兒子和部下索賄案的影響,更不可能因此而罷相。但這些事情之後,姚崇的確多次辭職相位,並推薦廣州都督宋璟接替。李隆基在多次挽留未果時,才同意召宋璟進京,替換姚崇的官職。然而姚崇在罷相後並沒有更多的被追究,甚至加官進爵到太子少保,並被要求五日一次參加朝會,給李隆基做高級顧問。由此可見,李隆基並沒有怪罪姚崇,而是對他依舊榮寵有加。這說明姚崇被罷相併不是獲罪或被猜忌,而是一種政治上的選擇。

從姚崇被罷相的過程看,雖然有着很多外部因素的干擾,但最終使姚崇主動提出辭去相位的。李隆基在這個過程中還做了多次挽留,最終不得已才召宋璟到長安。從這個過程看,姚崇對自己的宰相被接替是提前安排好的,甚至於宋璟在罷相之前就有交流。這個行爲說明姚崇對宰相的安排是分計劃和步驟進行得,並不是朝中權力鬥爭所推動的。也就是說罷相是姚崇主觀意願的結果,而非迫不得已,更不是李隆基的猜忌和降罪。因此分析姚崇被罷相的原因,要從當時唐朝的政治格局和開元年間的實際情況出發。

分析姚崇在開元年間執政的情況,可以發現他對開元盛世起到了奠基人的作用。他向李隆基遞交了著名的“十事要說”,其中包括“爲政先仁義”、“不求邊功”、“中官不預公事”、“國親不任臺省官”、“行法治”、“租庸賦稅之外杜塞貢獻”、“寺廟宮殿止絕建造”、“禮接大臣”等,而這些也成爲李隆基在開元年間的執政綱領。即便他卸任宰相,新上臺的宋璟也是延續這個綱領,讓唐朝得以復興,創造了開元盛世的巔峯。這可以說是唐朝在開元時期的發展規劃綱要,也是開元盛世的基礎,所以姚崇才名垂青史,成爲一代名相。

然而在執行這些計劃時,姚崇卻遇到了很大阻礙,其中最爲典型的就是整頓吏治一項。由於武則天中晚期到唐睿宗時代充滿了政治鬥爭,所以朝政混亂,朝中弊政叢生,給唐朝的發展到帶來很大的隱患。姚崇執政期間,除了後期主要的對抗蝗災的工作,大部分是在整頓吏治。從他的政治理念看,吏治是治國的基礎,沒有好的吏治環境,“十事要說”的發展規劃則無從談起,更不會創造開元盛世的偉業。而李隆基在數十年的皇帝生涯中能完全的主導朝政,像唐太宗那樣乾綱獨斷,這也與前期姚崇整頓吏治的操作密不可分。

姚崇上任後整頓吏治,很多擁立李隆基的功臣都被貶官罷職,甚至外放能給出京。這裏面有的是姚崇的政敵,也有姚崇的好友,所以引起了不少非議。比如姚崇一上臺就拿下了他的政治張說,讓李隆基把張說貶到相州,充任河北道按察使,不久又貶爲嶽州刺史。從史料記載來看,姚崇有嚴重的挾私報復的嫌疑。

因爲在姚崇出任宰相前,張說指使御史大夫趙彥昭彈劾姚崇,失敗後又讓殿中監姜皎提議任命姚崇爲河東總管。張說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已經是中書令,算是宰相中的一員。他的這些操作都是爲了爭奪宰相權位,阻止李隆基把姚崇調入朝廷爲相,是典型的因私廢公。

李隆基堅持拜姚崇爲宰相後,張說的權勢被削弱,懼怕被姚崇報復,於是暗中與岐王李範來往,希望保住權勢。這事被姚崇知道後告發,李隆基便將其貶官外放,至相州出任河北道按察使。從私人層面上看,姚崇這個做法的確是有着挾私報復的味道。但從吏治的角度出發,張說這樣的官員的確不適合呆在中樞,否則姚崇的治國策略將難以發揮。而且張說與李範暗中來往,已經觸犯了“十事要說”中關於禁止皇族和外戚干預朝政的條款。因此姚崇推動李隆基貶責張說,並不是單純的私人矛盾,也是整頓朝廷吏治必須的操作。

實際上姚崇提出的“十事要說”就是總結古代歷朝歷代的治國經驗,針對武則天事後的弊政而精心設計的。武則天時候出現了不少任人唯親的現象,皇族、外戚、門閥、功臣、寵臣等輪番掌權,武則天以皇帝身份從中平衡,使她能夠完全的主導朝政。但這些手段多陰謀詭計,搞得朝廷烏煙瘴氣,各種親眷官、斜封官等遍佈朝堂,使得後來朝野動盪不堪。姚崇整頓吏治的目的就是改掉這種政治風氣,所以纔對很多擁立李隆基的功臣下手。因爲這些功臣雖然在唐隆政變和先天政變中支持的李隆基,但能力和品德不足以讓他們出任朝廷高官。

在朝廷的吏治上,唯纔是舉和維德是舉是兩條重要的標準,酬功和維親則是出於次要地位的,這是維護國家政權作爲公器地位的保證。由於武則天晚期用人本末倒置,才使得唐朝經歷了長時間的政治動盪。因此,儘管很多官員在李隆基上位過程中出力很大,甚至有不少都是皇族或外戚,但姚崇也要求李隆基將他們的權力收回。這種操作加強了中央集權,提高了朝廷的權威,也穩固了李隆基的皇位。但是對於整頓吏治的姚崇而言,他卻成爲朝廷公敵,得罪了不少人,也使得他的行政措施遭到很大的阻礙。

比如在治理蝗災期間,很多朝廷和地方官員明知治理蝗災的重要性,卻公開的跟姚崇唱反調,讓朝廷下達的詔令無法執行。這種事情居然需要李隆基親自出面力推,才迫使地方官員照着朝廷詔令執行。這樣的情況如果用在其他的朝廷詔令上,那開元盛世就只能是個永遠實現不了的夢了。

而很多與官員與姚崇的對立,並不是出於爲國分憂,也不是自己的政治利益被削減,只是個人的意氣用事。所以姚崇當宰相,實際上是承擔了整頓吏治而帶來的仇恨,這是不利於長期治國的。只要姚崇不當宰相,政治上沒有對立,那各地的官員也就沒了同仇敵愾的目標。

從這個角度看,姚崇讓宋璟接替自己,既讓國家發展的計劃順利實行,又減輕了地方和官員對抗的壓力,一舉兩得。可以說姚崇的罷相,緩和了朝廷和地方因整頓吏治帶來的矛盾,也減輕了李隆基在政治上的壓力,讓既定的國策得以實行。而兒子受賄和部下索賄的事情,只是姚崇辭職罷相的理由而已,他不能讓李隆基去背這個黑鍋。可以說姚崇是用自己的政治前途,換取了唐朝的發展和興盛,所以他罷相之後仍舊受到李隆基的信重。以姚崇當時的年齡和地位看,宰相已經是頂天了,所以用罷相來換取開元盛世,是非常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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