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喬俊川等人實施了50多起犯罪事實,包括尋釁滋事、故意傷人、非法佔用農地等;其中近40起與喬家堡的拆遷、安置事宜相關。

2020年12月8日,喬家堡社區的拆遷安置小區。新京報記者 張宇軒 攝

文 | 新京報記者 張宇軒 吳小飛

編輯 | 滑璇 校對 | 薛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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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0日,以山西晉中祁縣喬家堡社區原黨支部書記、原居委會主任喬俊川等人爲被告人的刑事案件,在晉中市中級法院宣判。法院審理認爲,喬俊川、喬旋、喬春景等人形成了較爲固定的犯罪組織,喬俊川爲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其中,喬俊川犯挪用公款罪、貪污罪、尋釁滋事罪等6項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至十一個月不等。

公開信息顯示,喬俊川曾經任職的喬家堡社區(原喬家堡村)是著名景區喬家大院的所在地。2002年至2019年喬俊川擔任村(居)委會主任時,喬家大院景區得到改擴建,喬家堡也隨之進行了大規模老屋拆遷、村民安置。

法院認定,在此期間,喬俊川等人實施了50多起犯罪事實,包括尋釁滋事、故意傷人、非法佔用農地等;其中近40起與喬家堡的拆遷、安置事宜相關,比如暴力強拆、私自將安置工程建設資金挪作他用等。

2021年1月6日,喬俊川的一審辯護律師鞏燕告訴新京報記者,喬俊川不服一審判決,已經提起上訴。

年紀輕輕執掌喬家堡

判決書顯示,喬俊川生於1976年,大專文化程度。多名與喬俊川熟識的喬家堡社區居民告訴新京報記者,喬家家境貧苦,共有7個孩子,喬俊川是家中老幺。喬父很早過世,喬俊川年少時做過羊倌、在喬家大院景區賣過工藝品,後來開大貨車做過煤炭運輸生意,屬於草根出身。

2002年喬家堡村村委會換屆時,26歲的喬俊川參加了村主任競選。

現年64歲的喬琦曾在喬俊川任內擔任村委會副主任。他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早年間喬家大院景區有個停車場,屬於村集體產業,收入歸原喬家堡村村委會支配。

喬琦稱,喬俊川參選時抓住了這一點,承諾當選後將停車場收入分發給村民,每人每年300元。後來,喬俊川順利當選村委會主任,這筆福利金也年年如數下發。與喬俊川熟識的村民楊宇向記者確認了上述消息。

據祁縣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及多名村民介紹,2008年,已是村委會主任的喬俊川從其哥哥手中接任了原喬家堡村黨支部書記一職。自此,喬俊川在村兩委中書記、主任一肩挑。

在喬家堡,喬家大院景區吸引了全國各地的遊客,大部分村民靠在景區內做生意謀生。尤其2006年電視劇《喬家大院》播出後,遊客與日俱增。“原來的景區放不下這麼多人,縣裏頭就開始拆遷(擴建)。”喬琦說。

起初,喬家大院只有在中堂一個景點。據《中國新聞週刊》報道,2008年7月,山西喬家大院旅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喬旅公司”)註冊成立,主要負責在中堂以外的喬家大院景區開發、經營。天眼查顯示,2008年7月至2016年4月,喬俊川擔任喬旅公司高管。

此外,喬旅公司共有3家發起公司,其中一家爲祁縣喬家堡旅遊景點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喬家堡景點公司”)。天眼查顯示,喬家堡景點公司的最大股東也是喬俊川,多名歷史股東爲原喬家堡村村民;2008年7月至2016年1月,喬家堡景點公司持股喬旅公司。

判決書顯示,喬俊川當選原喬家堡村村委會主任後,以入股喬旅公司、管理喬家大院景區停車場等方式拉攏部分村兩委幹部,網羅李錦陽、李錦偉、胡毅等人進入村治安辦工作,逐步培養自己的勢力。2008年兼任村黨支部書記後,喬俊川將慄俊才、李錦偉、王春燕等人安排到村委任職;此外,喬俊川還註冊成立了多家公司,將喬旋、胡毅、李錦陽等人安插到相關公司工作。

通過爲上述人員發放工資、入股分紅等方式,喬俊川“長期把持喬家堡村兩委基層政權”,逐步形成了以喬俊川爲首要分子,以喬旋、慄俊才、李錦偉等人爲骨幹,以胡毅、李錦陽、王春燕等人爲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舊村拆遷過程中暴力事件頻發

判決書顯示,2006年底,祁縣縣委縣政府啓動喬家大院景區建設工程。喬家大院也從只有在中堂一處景觀的景點,逐步擴建、復建爲擁有在中堂、德興堂、寧守堂、保元堂、喬家花園“四堂一園”格局的景區,總佔地面積25600餘平方米。

據判決書,喬家大院景區的建設方案決定,由原喬家堡村村委會負責舊村拆遷和村民安置房建設,時任喬家堡村村委會主任喬俊川還擔任了縣拆遷指揮部副組長。多名原喬家堡村村民表示,因爲上述原因,村裏約600畝土地上的住宅、耕地等陸續拆遷、退耕。

拆遷方面,村民們表示喬俊川主持拆遷時作風粗暴,暴力事件頻發。特別是2017年春節前夕,拆遷進入最後限期,不少村民的房屋遭到強拆。在判決書認定的7起房屋強拆事件中,4起發生在2017年春節前的一週內。據拆遷隊隊長、被告人王春燕供述,喬俊川曾在2016年底召開過一次拆遷工作專題會,要求拆遷工作年前必須完成,“不論同意不同意,年前都必須拆掉”。

喬家堡居民杜桂仙家的房子就是2017年農曆臘月二十六被拆的。判決書顯示,拆遷前,杜桂仙夫婦未與村委會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那處房子位於喬家堡社區對面,如今喬家大院景區的圍牆內,佔地面積約半畝。

據判決書中的杜桂仙陳述,2017年1月23日午後,喬俊川及其手下到杜家強拆。爲阻止拆遷,杜桂仙及女兒、兒媳在屋頂與拆遷隊對峙,雙方互擲磚頭。

杜桂仙告訴新京報記者,雙方對峙時,她的外孫還在屋裏睡覺,她擔心房子被拆後會把孩子砸到裏面。想到此,杜桂仙走下屋頂把孩子抱出房間,之後,喬俊川的手下開着挖掘機拆掉了杜家的房子。

判決書顯示,多起強拆事件是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除杜桂仙家以外,拆除村民王某生、梁某香家的房屋時均發生過暴力衝突,王某生與梁某香之子有不同程度的受傷。村民喬某良、董某兵、閆某昌家被拆時,屋主反抗後被喬俊川手下強行拖離,隨後房屋遭到強拆。

2020年12月8日,村民喬某良家舊址,強拆後僅剩下一棵老槐樹。新京報記者 張宇軒 攝

2020年12月11日,祁縣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就上述問題回應新京報記者稱,原喬家堡村村委負責人喬俊川等人在徵收安置過程中,存在宣傳引導不到位、執行標準不一致、審覈把關不嚴格等問題,導致社區居民相互攀比、索要鉅額補償,同時引發了信訪和網絡關注。隨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進行,喬俊川等人已受到法律嚴懲。

安置工程建設資金遭挪用

除了強拆,喬家堡居民的拆遷後安置工作同樣存在問題。

據判決書中時任祁縣縣領導郝昭仁的證言,2011年,祁縣縣政府開始喬家大院的5A級景區創建,原喬家堡村的舊村拆遷安置工作由縣政府安排、村委會統一負責。但舊村拆遷安置資金需求很大,縣財政撥付不到位,相關工作無法順利進行,“在這種情況下,縣政府與祁縣信用聯社溝通協調,讓祁縣信用聯社對(原)喬家堡村拆遷安置工作予以貸款支持,貸款本息將由縣政府歸還。”

郝昭仁所稱的祁縣信用聯社,全名祁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下稱“祁縣信用聯社”),其於2020年4月更名爲山西祁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喬俊川曾經供述,時任祁縣縣長李丁夫等人曾就拆遷安置資金短缺問題與祁縣信用聯社溝通,因原喬家堡村委會不具備貸款資格,“最終商議以喬家堡一些村幹部、村民代表、喬家堡旅遊景點有限公司職工的名義貸款,所貸款項用於拆遷安置”。

據喬俊川供述,由於原喬家堡村村委會不能進行舊村安置工程的開發、建設,2009年,他和另一村民註冊成立了祁縣貫川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貫川公司”),以代表村委會開發村民安置住宅小區等。

2020年12月11日,貫川公司辦公地已人去樓空。新京報記者 張宇軒 攝

貫川公司會計閆麗英的證言顯示,公司部分資金來源爲縣財政撥款,另一部分是上述由村民從祁縣信用聯社貸出的款項。

閆麗英表示,在喬俊川的授意下,她曾協助村民辦理銀行貸款,“他(喬俊川)和村裏的村民打好招呼,讓我帶上村民去辦理個人貸款,並把貸回來的錢記入貫川公司賬務”。據閆麗英回憶,2010年至2014年,她一共協助32人次向祁縣信用聯社貸款,共計1.544億元。

判決書顯示,縣財政撥付和村民貸款的資金進入貫川公司後,並未全部用作原喬家堡村的拆遷安置工程。用喬琦的話說,村裏的錢、公司的錢和喬俊川個人的錢分不清,是“一筆糊塗賬”,“有的他(喬俊川)亂花了”。

比如2011年,喬俊川將以村民個人名義辦理的拆遷安置貸款出借給了上海金禹投資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施紅銳,總共8筆、3880萬元。2017年,施紅銳因車禍意外身亡,這些借款的本息共計5596萬元無法歸還。

除了上述3880萬元資金,判決書還認定,2009年至2018年間,喬俊川共挪用貫川公司賬上資金2317.95萬元歸其本人使用。至於具體用途,喬俊川供述稱購買了寶馬7系、沃爾沃等8輛汽車,以及太原等地的4處房產。此外,他還在喬家堡苗圃院建了一個1000平方米的鴿棚,買回100多隻信鴿,用於飼養訓練參賽;購買了8只成年藏獒、十幾只小藏獒,以及安宮丸、玻璃工藝品、文玩核桃等。

對於晉中中院的一審判決結果,喬俊川表示不服。2021年1月6日,喬的一審辯護律師鞏燕告訴新京報記者,喬俊川已提起上訴。

(文中喬琦、楊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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