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遊族林奇遺產爭奪戰“一觸即發” 近70億元財富如何分配?

林奇早就建立了一個龐大的商業版圖,他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高達27家,投資的企業29家,實際控制的企業66家,涉及的領域包括房地產、旅遊、體育文化、投資、影視等領域。

遊族網絡(002174.SZ)原董事長林奇不幸逝世後,圍繞其遺產繼承權或再生波瀾。

公開資料顯示,林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遊族網絡23.99%股權,以最新收盤價計算,這部分市值爲30億元。

作爲80後企業家,林奇早在2014年遊族網絡借殼上市就登上了富豪榜,因此其財產遠不止這些。

啓信寶數據顯示,林奇早就建立了一個龐大的商業版圖,他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多達27家,投資的企業29家,實際控制的企業66家,涉及的領域包括房地產、旅遊、體育文化、投資、影視等。

去年11月,林奇以68億元人民幣財富位列《2020胡潤80後白手起家富豪榜》第31位。

2021年1月11日晚間,遊族網絡發佈公告表示,林奇的股份將由其三個未成年子女繼承,公司實控人變更爲三個子女的母親許芬芬。

不過隨即網絡上出現了微博ID名爲“糖醋個裏脊啦”的博主發文質問遊族網絡,稱林奇與其姐姐育有一子,要求維護孩子的合法繼承權。該博主曬出孩子的出生證,以及一份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致遊族網絡公司的律師函。

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曹錦彭律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證實,確實受當事人委託發過該份律師函,其律師函的內容均爲事實。

在遊族網絡已經公告林奇股份繼承人的情況下,突然冒出一個“非婚生子女”——尚在襁褓中的林正清,他是否具有繼承權呢 ?

突然出現的“非婚生子”

2020年12月23日,在社交平臺爆料稱遊族網絡董事長兼總經理林奇因公司內鬥被投毒住院,消息一經傳出便迅速在網絡引發熱議。

當天,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信通報,2020年12月17日17時許,警方接到報警稱,某醫院在診療時發現病患林某(男,39歲)疑似中毒。接報後,警方立即開展偵查。經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發現林某的同事許某(男,39歲)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許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關偵查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中。

2020年12月25日,遊族網絡董事會公告,該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林奇先生因病救治無效於2020年12月25日逝世。

近日,因爲被投毒去世的林奇再次上了熱搜。

1月11日晚間,遊族網絡(002174.SZ)發佈實控人將發生變更暨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稱,林奇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億股,所持股份佔目前公司總股本的23.99%。林奇生前並未留下處置其持有股份的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因此上述遺產由其未成年子女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三人共同繼承,每人繼承 7323萬股。

許芬芬女士是未成年人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三人之母親,系其三人的法定監護人。林小溪、林芮璟和林漓持有的公司股份之股東權益統一由其法定監護人許芬芬女士行使。因此,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公司無控股股東,許芬芬女士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簡單按照1月12日的收盤價13.12元計算,林奇的三個子女繼承了30億元左右的股權。

在該公司公告發布後的1月12日,微博名爲“糖醋個裏脊啦”的用戶,就自稱爲林奇“未婚妻”的妹妹,稱遊族公司隱瞞了林奇還有一個兒子的事實,並亮出這個孩子的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中可以看到,孩子的姓名叫林正清,性別男,出生地點爲上海市徐彙區,出生於2020年12月,其母親31歲,父親爲林奇,年齡38歲。

該博主同時還曬出一份由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致遊族網絡公司的律師函,要求遊族網絡公司儘快推進親子鑑定並保障這個孩子作爲第一順位繼承人的知情權和繼承權。

該微博同時透露,孩子的生母與林奇並未辦理結婚登記。

“非婚生子”的繼承權問題

如果上述微博所述屬實,這個剛出生的非婚生子是否具有繼承權?爲此,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公共法律服務事務部主任陳亮律師。

陳亮認爲,“未知其有其他繼承人的情況下,林奇的遺產由三個婚生子女繼承沒有問題。因爲上市公司辦理相關手續也是需要審查相關材料的。未成年人繼承遺產的,遺產由其監護人代爲管理財產也合法,但財產代管人只能維護其財產權利,而不能處分其財產。”

至於非婚生子女的遺產繼承問題,陳亮表示,根據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享有繼承權,但非婚生子女需要證明其與被繼承人存在親子關係。陳亮表示,“ 如果有符合程序要求的司法鑑定報告最好,但實踐中很多非婚生子女都沒有。所以需要通過訴訟確認,但也需要有一些必要的證據,比如出生醫學證明、醫院產檢、生育時的材料,以及其父母共同生活的其他證據等。”

目前,林奇的主要遺產上市公司的股權已經分配完畢,若最終證明這個孩子爲林奇的非婚生子,他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陳亮表示,即便遺產已經分配完畢,非婚生子女知道自己的繼承權利受到損害的,可以通過繼承糾紛的訴訟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作者:李玉敏 編輯:曾芳、家俊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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