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姐姐劉女士得到了一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機會,但是手頭緊張,沒錢付房款。於是她想到了正在爲婚房發愁的弟弟,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於是讓弟弟兩口子購買了房子。弟弟兩口子買房後,心裏有所顧慮,他們提出要和姐姐做個公證。12年過去了,房子由原來的七萬漲到了四十萬,這時姐姐做出了一個驚人之舉“後悔了”。究竟是利益的誘惑,還是另有隱情,讓姐弟二人走到如今的地步,姐弟的房產之爭能在今天得到圓滿的解決嗎?

在姐姐劉女士看來,弟弟兩口子鳩佔鵲巢。然後在弟媳李女士看來,這套房子是自己買來的。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這一切還要從2008年開始說起,當年姐姐劉女士離婚,帶着女兒生活,經濟困難,於是申請了一套經濟適用房,劉女士幸運地拿到了名額。可是由於經濟條件不允許,這時弟弟正在談婚論嫁,需要一套房子。

在父親的安排下,劉女士決定做個順水人情,把房子的指標讓給弟弟結婚使用。李女士表態後,弟弟兩口子去付了房款。

姐弟倆的父母爲了避免以後的房產糾紛,讓劉女士和弟弟兩口子做了公證。就在房子做了公證後,弟弟兩口子爲了感謝姐姐決定給一個回禮,可這個回禮到現在卻成了一筆算不清的帳。

弟媳李女士說爲了感謝姐姐,轉贈了一家商鋪的經營權。這時姐姐說前幾年這家商鋪她不做了,轉讓出去的租金五萬塊也歸還給了弟弟一家,所以那棟房子也應該歸還。弟媳解釋,姐姐所說的五萬塊錢根本就是不是店鋪轉讓的錢,是她向姐姐借的錢。

劉女士認爲當年的店鋪是作爲房子的交換,店鋪租金歸還給了弟弟兩口子,那麼房子也是同理。姐弟之間因爲這事糾纏了很久,最後不歡而散。之後的幾年,只要不談房子,一家人的感情還是很好的。

直到今年出臺了一個政策,姐姐和弟弟兩口子之間隱藏了矛盾最終還是爆發了。弟媳李女士說今年在他們當地出臺了一項政策,可以購回原先國家持有的40%房子的產權。姐姐當時是同意的,可臨近辦理手續的時候,姐姐突然不願意,她想要索求補償。

姐姐劉女士說她一開口提出補償的事情,弟弟就說出了,我們以後就不是一家人了,別跟我談姐弟之間的情感了。劉女士時隔多年突然提出經濟補償,在弟弟兩口子看來,姐姐就是獅子大開口。

此時一直坐在場下的大姐和二姐坐不住了,她們們也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大姐說房子應該還是屬於妹妹的。二姐表示應該要有契約精神,應該按照原先說好的來處理。大姐和二姐各佔一方,姐弟之間再度陷入僵局,誰也不肯讓步。

這時三姐劉女士說出了埋在心底的想法,劉女士說她離婚之後孩子就是她一個人再帶,家裏經濟狀況窘迫,女兒的狀態堪憂。

這時觀察員武韻拿起了話筒,姐弟之間應該理解相互的付出和辛酸。觀察員寒楓認爲,不應該因爲利益影響到姐弟的感情。調解員柏燕誼認爲,生活的艱苦讓三姐的心態發生了轉變。

經過調解員們的努力,姐姐將名下的經濟適用房產權轉讓給弟弟,姐姐承諾配合弟弟辦理經濟適用房百分之四十產權的購買手續,之後將該房產過戶給弟弟,辦理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弟弟承擔。弟弟承諾於2023年底前給姐姐支付三萬元作爲轉讓補償。弟弟承諾在該房屋辦理完過戶手續之後,償還之前向姐姐借的五萬元借款,雙方不再就該房屋有任何其他的爭議。

調解結束了,親情是人世間最寶貴的東西,如果因爲一些利益而把親情推開,這將留下多少遺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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