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

1933年1月17日,红军提出共同对日作战三条件

1933年1月17日,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根据共产国际执委会第十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代表团讨论的意见,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张国焘和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名义起草的宣言正式发表,首次提出中国工农红军准备在三个条件下同任何武装部队订立共同对日作战的协定。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占我国东北后,中国共产党为建立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资料图)

这三个条件是:(一)立即停止进攻苏维埃区域;(二)立即保证民众的民主权利(集会、结社、言论、罢工、出版之自由等);(三)立即武装民众创立武装的义勇军,以保卫中国及争取中国的独立统一与领土的完整。

来源:北京组工综合整理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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