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大橘財經訊(文/呂棟 編輯/周遠方)據韓聯社1月18日報道,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李在鎔“親信干政”案二審重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李在鎔當庭被捕。

現年52歲的李在鎔是三星電子會長、三星集團實際掌門人。

根據韓國檢方指控,李在鎔涉嫌向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和其親信崔順實行賄,以助其繼承經營權,行賄金額達29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75億元)。

韓聯社指出,法院判決粉碎了李在鎔支持者和其他韓企領導人的“希望”,他們曾請求法院對這位三星集團接班人寬大處理,理由是他在幫助克服新冠疫情帶來的經濟困難中發揮了作用。

不過,這一判決受到韓國反腐敗活動人士的廣泛歡迎,他們要求韓國司法部門表現出更強的意願來處理產業與政治精英之間的“親密關係”,這些人常常被指責爲韓企糟糕治理的罪魁禍首。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的法官稱,李在鎔的判決可以在7天內向最高法院上訴。但法律專家認爲,由於最高法院已經做出過一次判決,其法律解釋發生變化的可能性較低。

受此影響,三星電子股價盤中跌近4%,市值約人民幣3.34萬億元。

韓聯社報道截圖

李在鎔行賄案從一審到二審重審歷時3年多。

2017年8月,李在鎔因涉嫌向朴槿惠行賄一審被判5年監禁,當時法院認定李在鎔5項罪名成立,分別爲行賄、挪用公款、向海外轉移資產、隱匿犯罪收入和作僞證。

其中,行賄是這5項罪名的核心。韓國檢方當時指控,李在鎔爲促成合並順利接班三星經營權,涉嫌向朴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行賄,行賄金額高達433億韓元(摺合人民幣約2.6億元)。

隨後,李在鎔方面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而檢方則認爲判刑太輕,也提起上訴。

2018年2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一審判決結果,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刑4年,李在鎔當庭獲釋。

韓聯社當時指出,若按照終審維持二審判決,這意味着李在鎔便無後顧之憂。但若最高法院發回重審,李在鎔就面臨再次入獄的可能。

最終,2019年8月,韓國最高法院推翻二審法院裁決部分判決,將此案發回二審法院重審。

李在鎔 圖片來自:韓聯社

2020年11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李在鎔向朴槿惠和其親信崔順實行賄一案進行重審。12月30日,首爾高等法院最後一次重審李在鎔行賄案,獨立檢察組要求法庭判處李在鎔9年有期徒刑。

韓國獨檢組認爲,三星在韓企中擁有壓倒性的力量,爲社會健全發展,三星應展現出堅決應對腐敗的面貌。但在“親信干政案”中,三星比其他企業更爲積極、輕易地犯下罪行,並出現規避責任的行爲。

韓聯社指出,獨檢組在此案重審前的一審和二審中曾均向法院提出判處12年有其徒刑的要求,此次提出的刑量低於前兩次。而獨檢組對此表示,這是因爲考慮到最高法院認定李在鎔部分嫌疑不成立。

李在鎔是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的長子,也是唯一的兒子,從小被作爲三星掌門人培養。從韓國國立首爾大學畢業後,李在鎔在日本獲得MBA學位,並在哈佛大學深造5年,能講一口流利的日語和英語。

根據公開資料,李在鎔23歲就進入家族企業三星集團,2009年被任命爲首席運營官,2010年升任三星電子社長,2012年出任三星集團副會長。

去年10月,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因病去世。韓聯社當時報道稱,李健熙去世後,妻子洪羅喜、長子李在鎔和兩個女兒將繼承遺產。根據FnGuide預測,繼承遺產後,李在鎔持股市值將增至11.3萬億韓元(99.5億美元),成爲韓國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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