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行間債市承銷商再擴容 6家券商獲主承資格

1月18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發佈關於承銷類會員(證券公司類)參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市場評價結果的公告,其中新增6家券商獲得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資格。這也是時隔八年,交易商協會在此擴容讓券商取得承銷資格。

公告顯示,交易商協會曾於2020年11月27日公告啓動承銷類會員(證券公司類)參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市場評價工作。截至申請截止日2020年12月4日,共有15家證券公司類會員提交參評材料。其中,申萬宏源證券、平安證券、興業證券、東興證券、長江證券、中泰證券6家證券公司獲得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資格,且該業務資格限定在參與市場評價的法人主體。

交易商協會要求,證券公司類主承銷商應按照相關規定,設立主承銷業務相關部門,配備專職主承銷業務人員,建立健全主承銷業務操作規程、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規範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

早在2005年,中信證券和中金公司2家券商經銀行間市場成員評議推薦、人民銀行認可後,首次獲得了主承銷商資質。

至2012年11月,交易商協會再次啓動證券公司類會員參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市場評價工作,主承銷商隊伍向券商進一步開放,當年有10家券商獲批,分別是國泰君安、招商證券、光大證券、中信建投證券、廣發證券、東方證券、海通證券華泰證券、銀河證券和國信證券。

此前,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機構主承銷商共68家,其中12家爲證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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