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下的啤酒瓶差點砸中路人

“啪”的一聲脆響,一個空啤酒瓶從天而降,在路旁人行道上摔得粉碎。

1月13日晚8點左右,貴陽市雲巖區萬科城E區3棟樓前,正在路旁人行道旁喫燒烤的幾名男子嚇出了一身冷汗。這個啤酒瓶要是砸在了自己頭上,準出人命不可。

是誰那麼缺德,從高樓上往下丟啤酒瓶?樓下商鋪的老闆抬頭四處張望,可上方的居民樓高近百米,看不出任何異常。

如果是花盆或者衣服等,還有可能被風吹落的;可掉下來的是啤酒瓶,多半是有人故意扔下的。覺得蹊蹺後,樓下一商鋪的老闆決定上樓去查看。

嫌疑人(左一)指認現場

大約20分鐘後,當商鋪老闆搜索到8樓附近時,突然聽到“啪”的一聲,又一個啤酒瓶被人扔了下來,摔得粉碎,引來下方行人一陣驚呼。

聽到9樓樓梯拐角處有人走動的腳步聲後,商鋪的老闆迅速衝上9樓,將一名形跡可疑的中年男子截獲。面對質詢,男子神色慌張,卻矢口否認自己高空拋物。爭執不下後,有人撥打了110.

幾分鐘後,雲巖公安分局金惠派出所的民警趕到了現場。面對民警的詢問,中年男子承認,自己只往下丟過一個啤酒瓶。隨後,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嫌疑人指認9樓拋物點

後經詢問得知,男子名叫杜某某,畢節赫章人,40歲。目前所住的9樓這套住房是其哥哥的。因爲兒子在貴陽上初中,每個週五,他都會從赫章趕來貴陽陪兒子,週日再返回去。

難道是酒後失控,才往樓下扔的啤酒瓶?民警發現,杜某某當天並未喝酒,神志也無任何異常。

作出如此危險舉動,到底是何動機?杜某某表示,大約2個月前,他在樓下路旁的某燒烤店喫宵夜,菜餚中喫到了蟑螂。當時找老闆理論,老闆既不免單也不打折,雙方因此鬧得很不愉快。心懷不滿後,他一直想找個機會來出口氣。

半個月前的一個週末,他出門扔垃圾,從窗戶口看到樓下的燒烤店生意還不錯。一時興起,便將手中的一個洗衣液塑料桶扔到了樓下。見沒人上來找自己的麻煩,他便開始有恃無恐。

近期,因爲兒子馬上要期末考試了,杜某便來貴陽陪兒子。1月12日晚,看到路邊的燒烤攤又在營業後,之前的種種不滿突然湧上心頭,於是,每隔20分鐘,他便朝樓下扔出一個空啤酒瓶,一連扔了三個。13日晚,他又故伎重演,結果被人逮了現行。

杜某某的行爲已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警方隨後依法對其處以刑事拘留。據瞭解,這是貴陽市第一例因爲高空拋物導致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案件。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新聞延伸: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爲有效預防和依法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爲,提出16條具體措施。《意見》明確,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爲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爲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貴陽10歲男孩高空拋物砸死鄰居

2019年7月2日下午,被告王某某(2009年8月7日出生,父母協議離婚,約定王某某跟隨其母親方某生活)放學後欲回到貴陽市南明區某小區位於8樓的舅舅家中,因家中無人進門未果。

王某某步行至7樓,從樓道牆上消防櫃中取出手提式乾粉滅火器,推開七樓步梯間防火門,將滅火器豎立放在樓道打開的窗臺靠外面,先後兩次從窗臺處推落兩個滅火器下樓。

第一次滅火器掉落在該棟1單元側門地面受害人袁某某(該棟1樓住戶兼經營便利店)晾曬的洋芋片後即彈進附近草叢中,第二次滅火器砸中正在附近翻曬洋芋片的袁某某頭部,受害人當場倒地暈迷,頭部出血,附近玩耍的兩孩童亦受到驚嚇。後受害人被物業人員發現並送醫急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受害人袁某某的父母、配偶、子女作爲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某的父親王某、母親方某賠償80餘萬元(扣除前期已支付的25萬元),該小區物業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一、被告王某某的父母王某、方某於判決生效後五日內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共計784520.5元;二、被告某物業分公司在49226元損失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被告某物業分公司的財產不足以承擔部分由被告某物業公司承擔;三、駁回原告的其餘訴訟請求。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任勇

編輯 王浩

編審 李中迪 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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