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緣》是張愛玲創作生涯中的第一部長篇小說,原名《十八春》,講述了舊上海幾對年輕男女在時代洪流下的愛恨情仇。

這部小說最早於1951年在《亦報》上連載,也是張愛玲第一部沒有以真名發表的作品,因爲這部與時代掛鉤的情愛小說在某種意義上違背了張愛玲“只談感情,不問政治”的創作初心。

時隔25年,在先後經歷了與胡蘭成的情事挫折、時代的變局、個人創作低谷,以及第二任丈夫賴雅的離世後,歷經半生浮沉的張愛玲決定重新改寫這部作品。

而彼時中年失意,獨在異國飄零的她面對這部年輕時的作品,別是一番滋味在心頭,正如小說開篇,故事主人公世鈞所回憶和感受的那樣:“日子過得真快,尤其對於中年以後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顧間的事。”

從《十八春》到《半生緣》,張愛玲所做的改動,除了模糊小說的敘事背景,使之不帶政治色彩之外,就是刪去了原著中庸俗大團圓式的“光明尾巴”,加深了故事本身的悲劇性。

“最涼不過人心,最賤不過感情”,張愛玲一語道破世俗桎梏下,世間情愛的蒼涼本質。

在小說《半生緣》中,無論是青梅竹馬的豫瑾、曼璐分道揚鑣,還是一見鍾情的翠芝、叔惠愛而不得都讓人萬千感概。而最讓讀者意難平的,又莫過於主人公沈世鈞與顧曼楨的有緣無份。

初讀《半生緣》,只是覺得曼楨的人生悲愴坎坷,我也一度將她的不幸全然歸結於姐姐曼璐踐踏至親、“借腹生子”的糊塗。可是長大後再讀這部作品,我對曼楨的遭遇,陡增了一層“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感慨。

顧曼楨雖然是張愛玲筆下自強獨立,重情重義的時代新女性代表,但是面對自己的感情和婚姻,她也有糊塗的一面。不同情境下的“拎不清”,爲她和世鈞之間的誤會推波助瀾,導致了她的悲劇愛情和悽愴人生。

無論愛有多深,也不要自信對方可以任你“消耗”

張愛玲筆下的顧曼楨是無私的,無私地近乎讓人心疼。

曼楨出身舊上海的一個貧民家庭,父親早逝,家裏上有祖母,下有一個妹妹、三個弟弟需要供養。爲了維持一家人的生計,曼楨的姐姐曼璐選擇犧牲自己的人生,做了舞女。

在這種家庭中成長起來的曼楨,自幼懂事、善良、自卑又隱忍。

相比之下,出身南京大戶人家的沈世鈞,不僅家境優渥,還是未來的家族產業繼承人。兩人懸殊的人生差距,讓這段並不“登對”的戀情更顯彌足珍貴。

曼楨和世鈞,相識於工作。

世鈞喜歡曼楨的直率隨性、善良大方,而曼楨也愛上世鈞的儒雅氣質和踏實溫柔,兩人逐漸從朋友發展成了戀人。他們的愛情雖然沒有轟轟烈烈的浪漫巧合,卻有無數溫馨動人的細節。

然而,隨着曼楨姐姐舞女的身份暴露,沈家父母開始對曼楨不滿,兩人的嫌隙和誤會越來越多。直至曼楨在姐姐的設計下,被姐夫玷污、囚禁,並生下孩子,她和沈世鈞徹底錯過。

從表面上看,曼楨和世鈞的感情阻力,源於雙方親人的不滿和迫害。但是回到這段感情談婚論嫁之初,最先將婚姻幸福的可能拒之門外的,其實是曼楨“以愛之名”的無私和猶豫。

從小到大,曼楨因爲對姐姐的犧牲耿耿於懷,一直都希望能儘早承擔起照顧全家的責任。因此,當世鈞數次向它求婚,她都拒絕了,理由有二,一個是自己需要養家,另一個是世鈞的事業正處於上升期,她不想拖累世鈞。

世鈞不能理解曼楨的這種犧牲精神,一再表示“兩個人承擔要比一個人更容易”,最後甚至近乎哀求地問,若是爲了他自私的緣故,她願不願意跟他結婚呢?

而曼楨拒絕的態度,依舊冰冷。這種看似爲了家人和世鈞考慮做法,把“無私犧牲”的精神發揮到了極致,可事實上,這種把分清你我的態度,對沈世鈞何嘗不是一種殘忍?

就這樣,兩人這段戀愛一談就是兩年。婚事一拖,久而久之,顧母都開始對遲遲不娶的世鈞不滿。

她多次苦心孤詣地勸告曼楨,“你一個女孩子家,難道一輩子就爲幾個弟弟妹妹忙着?我倒想你早點結婚。”曼楨卻說,“我結婚還早呢。至少要等大弟弟大了。”顧母驚道,“那要等到什麼時候?人家怎麼等得及?”曼楨卻不以爲然,“等不及活該。”

情人之間最忌諱的就是等,沒有人會一直等下去,有些人一旦錯過了,便是一生。

善良和責任,於曼楨而言是優點,但是一個隱藏的缺點。在某種程度上,曼楨沒有意識到,她這種自以爲是的“無私”和“好”,不僅不被世鈞需要,還會在無形中消磨二人之間的熱誠和信任,也爲之後的悲劇埋下了伏筆。

越是刻骨純粹的愛情,越是容不得半點試探

除了多次拒絕世鈞求婚的這一點迷糊之外,隨着姐姐昔日的未婚夫張豫瑾出現,曼楨越發在這段感情中“拎不清”。正因爲不想迅速進入婚姻,她對待感情也越發失了理智,原著中,張愛玲就點破了曼楨對待感情的這點小心思:

“老是兩個人膩在一起,熱度一天天往上漲,總有一天他們會不顧一切,提前結婚了,而她不願意這樣,所以很歡迎有第三者和他們在一起。”

按理說,曼楨如今和世鈞正處熱戀,而豫瑾更是姐姐一直念念不忘的初戀,自己於情於理,都應該對這位上門拜訪的哥哥避嫌纔是,但是曼楨卻反其道而行之。

比如說豫瑾不愛喫辣,她便特意交代顧母做飯少放辣;她擔心豫瑾在顧家無聊,便主動借書給他;甚至體貼到怕對方坐着看不舒服,又把自己房裏的檯燈借給豫瑾;世鈞在的時候,她也旁若無人地同豫瑾聊得熱烈。

在曼楨那頭,她這麼做只不過是想澆一澆世鈞對自己的熱度,以便兩人不那麼早進入婚姻。

但是在其他人看來,一切都變了味道。豫瑾誤以爲曼楨對自己有意,愛她愛到了想表白的地步;顧母和祖母更是滿心歡喜地一位曼楨喜歡上了豫瑾,於是亂點鴛鴦譜,竭力撮合,間接導致了曼璐本人對妹妹的恨意。這也爲曼璐後期對親妹妹下狠手做了合理解釋。

而在整個世間中,受傷最深的莫過於一心想和曼楨結婚的世鈞。豫瑾的出現,讓世鈞的內心有了疙瘩,甚至鬆動了他對曼楨的信任。

“自從有過張豫瑾那回事,他始終心裏總不能釋然。人家說夜長夢多,他現在覺得也許倒是有點道理。”

自此,世鈞開始懷疑曼楨移情別戀。但是曼楨卻意識不到自己給世鈞造成的困擾,反而覺得這樣的狀態正合心意,在單位時還主動減少了和世鈞一同喫飯的次數。一來二去,隔閡就這樣產生。

對於曼楨的這一點“拎不清”,張愛玲的評價一針見血:“她不知道感情這樣東西是很難處理的,不能往冰箱裏一擱,就以爲它可以保存若干時日,不會變質了。”

在小說的後半段,曼楨被姐姐和姐夫囚禁,被迫生子,與世鈞徹底失去了聯絡。但是在曼楨失蹤期間,世鈞其實多次去找過曼楨,只不過她的家人告訴他,曼楨和豫瑾結婚了。心灰意冷的世鈞想到此前種種,誤會了一切,轉身娶了翠芝。

在這場陰差陽錯的擦肩而過背後,世鈞的確還不夠信任曼楨。但是說到底,這種不信任,追根溯源,何嘗不是因爲曼楨的一次次試探,沒有給足世鈞安全感,從而給了破壞感情的外力可乘之機呢?

爭執和矛盾面前,最忌諱永遠將自己高高掛起

在張愛玲筆下,曼楨最爲突出的性格特質就是剛烈、自強,這般優秀的特質讓她贏得了世均、豫瑾等異性的賞識和愛慕。然而,在曼楨的實際感情中,這樣的優點反而成了羈絆她的人性弱點。

一直以來,自強、獨立是曼楨引以爲傲的品格。因此,在她和世均這段家世懸殊的戀情中,曼楨爲了掩飾自卑,總是習慣性地高高掛起自己的自尊心。

在曼楨第一次去南京拜訪世均的父母時,沈父無意間認出了曼楨和曼璐的神似之處,疑心二人是姐妹。

在當時的舊社會,舞女在社會上是公認的低賤職位。世均雖然理解曼楨家的情況,卻擔心封建的父母無法接受這一事實,於是否定了曼楨姐姐做過舞女的事實。

在世均看來,這是一個善意的謊言,對二人接下來的婚事有利。但是在素日要強的曼楨看來,世均這麼說,完全就是瞧不起姐姐的意思,她實在不能忍受,自己的愛人帶着有色的眼鏡看待自己的至親。

曼楨爲了維護姐姐,第一次和世均發生了激烈的爭執,“我覺得我姊姊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地方,她沒有錯,是這個不合理的社會逼得她這樣的。要說不道德,我不知道P客跟妓女是誰更不道德!”

在這件牽涉到姐姐的事情上,曼楨因爲自尊心太盛,太過固執。她明知道,對姐姐心存偏見的人不是世均,也知道世均此舉的用意是爲了兩個人的將來,但卻忍不住意氣用事。

激動之餘,曼楨非但沒有嘗試和世均做任何溝通,反而甩手就摘下了世均送給自己的定情戒指,言辭決絕地說:“也不值得爲它這樣發愁。”

一句話,幾乎抹殺了她和世均過往的深情種種。

曼楨用這種賭氣、消極的宣泄方式,逃避了解決問題的可能。加上世均性子軟糯,在這段感情中又一直處於卑微、討好的姿態,很自然地,將曼楨的決絕歸結爲是張豫瑾的介入,索性負氣出走。

也正是這一走,正因爲這個來不及解開的誤會,曼璐和祝鴻才得以趁虛而入。隨着曼楨被祝鴻才玷污後懷孕生子,她和世均一別經年,已是十四年之後,兩人再也回不到過去。

“曾經滄海難爲水,除卻巫山不是雲”的驚豔愛情,在歲月流逝中,終成“惟將終夜常開眼,報答平生未展眉”的遺恨。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永恆的孤寂,而是明明看見溫暖與生機,我卻無能爲力。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我無能爲力,而是當一切都觸手可及,我卻不能伸出手去。曼楨和世均的悲劇,大抵如此。

END. 

相關文章